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项目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工程类型 | 设计 |
******服务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开发区行审备【2023】1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上湖创新区**大道南侧,**路东侧地块;
2.2建设规模:******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8840㎡,总建筑面积约47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500㎡,地下建筑面积约12500㎡,建筑高度≤50m,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设计规模属于建筑行业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2.3合同估算价:约570万元;
2.4质量标准:提供符合现行最新相关规范、技术标准,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成果文件,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5设计工期要求:总设计周期150日历天,其中:1.委托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委托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按招标人意见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同时完成勘察、测绘工作;3. 委托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管理部门组织的审查、职能部门组织的审查)并按招标人、****管理部门的意见完善初步设计文件,并向招标人提交全部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90日历天内完成按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所有****管理部门的评审和职能部门的图审;其他任务根据发包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服务中心项目所有专业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主要工作内容:
①勘察: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勘察、测绘要求,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工程勘察(初勘、详勘)、测绘(初测、定测)。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根据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及整个项目的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对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地段应查明地质问题,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协助招标人完成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
②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照招****管理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本项目全专业工程的方案的深化与优化、初步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人防、基坑支护、景观、智能化、装配式、海绵城市、幕墙、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地面管综、BIM管综、钢结构、公共区域精装修、绿色建筑等)、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人防、基坑支护、景观、智能化、装配式、海绵城市、幕墙、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地面管综、BIM管综、钢结构、公共区域精装修、绿色建筑等),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提供各阶段评审费用,以及向招标人提供后续的技术服务等。后续的技术服务包括编制设计概算、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主要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把控、设计修改、各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参与样品现场选样、危大工程清单和论证、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服务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深度满足最新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②项: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备注:根据《****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设计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以设计委托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合同体现的面积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均不能体现总建筑面积的,则还须另出具该类似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经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满足上述要求的材料。
②公共建筑是指: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室等),****商场、金融建筑等),****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含酒****酒店,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2)2021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2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其他条件:a、授权委托书(如有);b、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为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函;d、投标人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4 月 13 日到2023年05月09日 09 时 00 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获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05 月 09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市公共**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 万元整。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503300、****公司徐飞翔:152****0971。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道22号B座 地 址:**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海审窗口
联系人:钱晨 联系人:陈钧 袁海霞
电 话: 0513-****2106 电 话:0513-****9577、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