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市禹门口抽黄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韩发改发【2021】11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自筹,来源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市禹门口****处理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韩发改发【2022】76号文件要求,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进行招标。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加药工艺、加药池及溶药池土建、加药间( PAC 配药池2座, PAC 加药池1座, PAM 加药池1座);澄清工艺、空气压缩系统工艺、 HPS 澄清池12座(单池平面尺寸17.2 17.2m,池高14m)、澄清池维护结构及加药、澄清电气自控、监控等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 13日至2023年 4月 19日(**时间,节假日除外),****交易中心(www.****.cn)上进行投标确认,并请派代表于2023年 4 月 14 日至2023年 4 月 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尚德路150号5号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交易中心网(www.****.cn)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陆**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操作,方可在**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办理后续文件下载等手续。投标人未履行**省公共**交易平台手续,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 11日上午9:00时,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市**区三贤路****服务中心西配楼1楼北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本项目的****水务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省**市新**盘河**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3****07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尚德路150号
联系人:龙女士 刘女士
电 话:173****6390 152****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