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服务外包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服务外包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289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坐席及服务外包。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289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省委****信访局(本级)组织招标的“**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省级政务服务热线)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为****公司****公司,****(本项目招****省委****信访局(本级)的系统内下级单位,符合《****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 号第四大点第二小点规定的情形;
2、本项目是原**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延续,原**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技术建设和日常运营均外包给****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具有技术优势及运营优势;由同一家服务单位经营可以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要求,且不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符合《****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 号第四大点第一小点规定的情形;
3、**市**、**、临平、**、**、**、**七个区县12345热线及**市本级12345热线****公司建设和运营,彼此之间不存在技术对接和运营呼叫联动的差异性,****公司能较好实现**地区12345热线统一运营,能有效实现**各区县12345热线的互联互通和应急呼叫联动;
4、电信公司有多家长****公司以及省、市信访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可以确保话务员的招募和培训工作;
5、****公司****公司为****公司****公司、****公司的下属单位。
综上,本项目符合《****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富春街道达夫路1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4月13日 至 2023年04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徐燕
联系电话: 139****3903
传 真: /
地 址: **区富春街道达夫路121号电信大楼7楼
2.****管理部门
名 称: ****财政局采监科/****政府****中心(**)
联 系 人: 朱女士/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1-****2453
传 真:/
地 址: **市上**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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