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杉木滩水电站资产组(国资监测编号GR2023HN(略)) | ||
项目编号 | N0124QT(略) | 挂牌价格 | 1830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14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标的名称 | 杉木滩水电站资产组 | 项目编号 | N0124QT(略) |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5月12日 | ||||||||
信息披露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标的概况 | 标的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评估价(万元) | |||||||
1 | 杉木滩水电站资产组 | 主要资产概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1252号),标的具体规格、数量和使用情况等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 | 1,410.40(含税价) | ||||||||
合计 | 1,410.40(含税价) | ||||||||||
存放地 | **省**市**县茶林镇桴江河村杉木滩电站内 | ||||||||||
标的现状 | 1、转让标的为杉木滩水电站资产组,现由(略)**分公司负责生产经营管理。 2、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略),该标的主要资产包括(详见评估报告第7-8页): (1)固定资(略)(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和设(略)(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 (2)无形资产为3宗土地使用权; (略)元。 3、转让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在报(略),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 | ||||||||||
评估价(万元) | (略) | 账面净值(万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评估机构 | **天健*(略) | ||||||||
转让底价(万元) | 1,830.00(含税)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注册地(住所):**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电厂居委会振兴路185号 注册资本(万元):(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批准单位名称:(略) 批准文件名称:(略) 批准文号:(略) 批准日期:(略) 批准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其他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略))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略),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略)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略),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略)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
其他情况 | - | ||||||||||
特别告知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资产照片仅作参考,交接以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略),并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转让资产存放在**省**市**县茶林镇桴江河村杉木滩电站内。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略)**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为照顾周边关系,杉木滩水电站每年负担了周边村多个电排灌溉设施的维修与电费等费用,年总费用约2万元(具体费用(略))。受让方成功受让标的资产,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上述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内的房屋建筑物均未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自行负(略),房屋的实际面积可能与未来办证面积存在差异,最终确定产权及面积应依据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核定的不动产权证为准。房屋建筑物存在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风险。 6、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2)第1252号),本次转让标的内的房屋建筑物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来,一直未缴纳房产税;本次转让内的3宗土地于2015年通过拍卖取得,除在购买当年(略).00元土地使用税外,截至评估基准日也未再缴纳土地使用税。受让方应在标的交割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所有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全部税费)。如受(略),导致转让方产生损失或发生税务风险,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价款之前,转让方有权不移交资产。 |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竞买资格 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略),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略)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本公告期间内将交易保证金汇入**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下述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账 号: 8112 0309 0000 1656 7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略)(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网络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成交之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 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略)。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安装、处置,不做(略),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略)。 4、标的资产搬移、拆卸、安装、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略)、《e交易(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略)相关内容,违反(略),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略),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省**市**县茶林镇桴江河村杉木滩电站内 展示时间;工作日9点至17点(需提前预约)。 联系人及电话:(略)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略)(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材料清单(请点击下载).pdf | ||||||||||
保证(略) | 1、保证金:(略)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略)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签订《协议转让成交确认书(略)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略),在竞价结束后由**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略)0 | |||||||
自由竞价时间 | 公告截止日后第一个工作日10:(略)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见《受让申请》 | ||||||||||
附件下载 | 现场踏勘确认书(请点击下载).doc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徐女士 |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送达地址 | **市芙蓉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