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23年小区红线内)设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3年4月13日****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市**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小区红线内)设计招标 | 交易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 | **** | 评标日期 | 2023年4月13日 | ||||||||
监督单位 | ****建设局 | ||||||||||
公示时间 | 2023.4.17至2023.4.19 | 资金来源 | 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自筹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部完成 | ||||||||
建设地点 | **县**创新家属院、一中家属楼、联通家属楼、****工厂家属院、老翰迪尔家属院、**路192号等6个老旧小区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 | 控制价 | 160000元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包含本项目规划及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和预算、项目实施阶段技术交底、验收等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的设计服务,确保顺**过各部门审批 | 中标价 | 159000.00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 负责人 | 证书 编号 | 技术 部分 | 企业实力部分 | 价格 评审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159000.00 | 郭英华 | 202****1160 | 50.88 | 15.00 | 22.02 | 87.90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154800.00 | 孟宪伟 | ****00474 | 51.56 | 15.00 | 21.17 | 87.73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9500.00 | 原树宾 | C****70509 00002 | 43.82 | 13.00 | 20.75 | 77.57 | 3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00MA69LG3E8L |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 类似项目业绩 | 1、**市**区北大街、东关、****办事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2、**市**区光华路、甜水井、西关、****办事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
项目管理机构 | 专业配置齐全(项目负责人除外),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桥、园林 | ||||||||||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9938940 |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 类似项目业绩 | 1、**市**区 2019 年、2020 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市**区 2022 年老旧小区房屋综合改造项目 3、**市**市 2020 年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4、**市 2020 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 | |||||||||
项目管理机构 | 专业配置齐全(项目负责人除外),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道桥、园林 |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8583113 |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 类似项目业绩 | 1、**县**桥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EPC) 2、**经开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 |||||||||
项目管理机构 | 专业配置(项目负责人除外),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园林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人民路中段
联 系 人:师先生
电 话:182****7238
招标代理:****
地 址:****示范区****中心C区4层
联 系 人:职女士
电 话:0372-****212 152****9187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部门代码证:114********617536R
联 系 人:元先生
电 话:0372-****30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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