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室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栖****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室内)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栖****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室内) | ||||
标段编号 | ****001 | ||||
招标人 | ****东部**校区 | ||||
最高限价 | 伍佰壹拾玖万捌仟零捌拾陆元叁角叁分(¥****086.3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市**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 联系方式:0564-****92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6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望湖街道南二环路199号信达好第坊8幢1003室 | ||||
投标价(元) | 肆佰陆拾捌万零叁佰伍拾陆元玖角叁分(¥****356.9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吴建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15228 | |||||
技术负责人 | 李默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中学风雨操场室内装饰工程 2、****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中学风雨操场室内装饰工程 2、****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工程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中学风雨操场室内装饰工程 2、****分行新办公大楼装修工程 3、**省宁****市委党校)装饰装修工程 4、****保健院新院区二次装修工程项目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60 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佛子岭路锦成大厦 22 楼 | ||||
投标价(元) | 肆佰柒拾万零肆仟贰佰陆拾捌元壹角柒分(¥****268.17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苏家如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234****04493 | |||||
技术负责人 | 吴晓奇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看守所****看守所、女子看守所、拘留所、武警营房)内部装修工程 2、****保健所、****监督所综合楼室外配套及装修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合****社区****中心装饰工程施工 2、**市**区百姓体育活动场所项目(**市**区****活动中心内装、暖通、弱电智能化工程) 3、****学院 2019 学生公寓改造工程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幼儿园装饰装修工程 2、****一中心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60 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路 1 号**建科园 1 号楼 | ||||
投标价(元) | 肆佰柒拾贰万贰仟肆佰陆拾壹元肆角叁分 (¥****461.43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刘飞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苏132********01928 | |||||
技术负责人 | 季建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 | ||||
项目经理业绩 | 1、****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 2、****公司**分行装修改造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1、****中心****中心项目二期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 2、****医院新址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 ||||
企业获奖 | / | ||||
企业业绩 | 1、****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工程 2、****中心****中心项目二期装饰装修工程一标段 3、****医院新址装修改造工程施工 4、****医院门急诊病房综合楼工程项目 5、****中心工程装饰工程标段 | ||||
公示时间 | 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7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就本项目对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受理人:****东部**校区 联系电话:0564-****666 2、根据《**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六公管[2022]12号)第十三条,投诉事项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没有提出异议的,****发改委(区公管局)公共**交易股将不予受理; 3、投诉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发改委(区公管局)公共**交易股。 联系人:韩股长 联系电话:0564-****1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