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镇李家村、金龙村宜居村庄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3年 4 月14日至 2023年4 月17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区**镇李家村、金龙村宜居村庄建设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202.8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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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1052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7****5581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5033.54 | 300日历天 | 合格 | 陈明菊 | 注册证 | 渝250********06252 | |
第二名 | ****公司 | ****1832.16 | 300日历天 | 合格 | 黄飞 | 注册证 | 渝250********04244 | |
第三名 | ****集团****公司 | ****4307.62 | 300日历天 | 合格 | 蒋佳俸 | 注册证 | 渝250********03066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业绩:**区****社区服务提升建设项目(一期)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业绩:**区**街道2019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业绩:**市**区几江街****社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资格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公司、******公司因未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第3条及质疑回复及补遗通知中的质疑回复问题1:不管是乡村风貌整治或墙体提升改造或人居外立面改造或墙体彩绘或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所含外墙立面改造或整治面积须达到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4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投标函评审不合格投标人名称及原因分别如下: ******公司、重****公司因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第15条: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1052)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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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