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矿场综合建设****工厂一期EPC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市**绿电绿氢制储加用一体化氢能****工厂一期EPC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301-420281-04-01-603318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2301-420281-04-01-603318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 ,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省**市大****水库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工厂,****电站总规模300MW,配套建设加氢综合站,搭建市级氢能产业智慧运管平台与城市氢能数字化治理体系,动力运输设备运用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00000.00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建设范围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以及达到《发包人需求》中阐述的招标人使用需求的工程施工内容,协助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落实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
2.6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2.7其他: 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2、因本公告为系统固定模板框架及字数限制,针对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表描述,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3、评标办法:依据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试 行) 》《**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指导规则(试 行) 》的通知(黄政数局发〔2021〕3 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资质, 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 3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工程业绩或投资金额5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设计业绩和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含) 以上制氢项目相关的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其中负责设计的成员方近五年承接过1项制氢项目相关的设计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等; 专业 /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盖章外,其余内容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手机移动数字证书(标信通),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公共**交易信息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com)。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标信通APP扫码登录或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0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1.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标信通APP扫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1.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市民之家(地址:****开发区﹒**区**街道园博大道289号,城市规划馆旁、园博园斜对面)四****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见四楼电子屏场地安排及四楼各开标室门前电子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www.****.com)、**政府网(招投标版块)(http://36.****.9:8081/ztb/)上发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市 | 地 址: **市**区双钢路1号 |
邮 编: 435100 | 邮 编: 400010 |
联系人: 胡先生 | 联系人: 张先生 |
电 话: 0714-****549 | 电 话: 186****9955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3 年 4 月 17 日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