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咨询服务及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征集文件,并于2023年5月9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咨询服务及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
标项 | 服务名称 | 入围供应商最大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一 | 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咨询服务 | 20 | 家 | 采购需求的详细内容,见征集文件。 |
二 | 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 | 5 | 家 |
最高限制单价:
标项 | 限价 | ||||||||||||
一 | 甲方将项目委托乙方评审时,按以下费率计算服务费用 1、评审服务费的确定:评审服务费计算方法:送审项目评审服务费=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相应取费率+净核减值×相应取费率。若该项目为净核增,只付基本费。计算公式如下: 2、工程预算评审服务费 (1)、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2‰+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4%。 (2)、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0‰+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2%。 (3)、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0.8‰+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 (4)、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0.7‰+工程项目净核减值×0.8%。 3、工程结算评审服务费 (1)、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5‰+工程项目净核减值×3%。 (2)、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3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2‰+工程项目净核减值×2.8%。 (3)、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1.0‰+工程项目净核减值×2.25%。 (4)、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1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基本费)×0.8‰+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5%。 4、单个送审工程项目<1亿元以内(含1亿元)>如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预算评审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结算评审服务费少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评审费付费上限10万元。 5、1亿元以上的项目 ①预算项目:按(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0.6‰+工程项目净核减值×0.8%)、②结算项目:按(工程项目送审总造价×0.8‰+工程项目净核减值×1.5%)计算得出的审核费,实行差额定率累进递加法。计算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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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甲方将项目委托乙方进行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时,按以下费率计算服务费用: 根据桂价费[2012]74号文件的规定,****财政局付费标准并结合征集人实际情况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服务费根据送审项目投资总额,采用分段累进费率方法计算,具体如下: 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1.2‰; 1001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0.8‰; 3001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0.6‰; 5001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0.5‰; 10001万元—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0.3‰; 30001万元—50000 万元(含50000万元)0.2‰; 如按送审项目投资总额及相应费率计算得出的评审服务费少于2500元的,按2500元计。 安排评审项目的时间上有特别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一律按调整系数1.2计算。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 |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满两年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2021年7月1日以前获得的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或者2021年7月1日起符合《****办公厅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要求、已经在**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完善和更新相关信息的工程造价咨询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信息截图);标项二供应商须****事务所执业资格。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征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征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 9 日上午09:30(**时间)
投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上午09:30(**时间)
开标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解密开启。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方式为:质量优先法;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直接选定。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政府采购网)、http://gl.****.cn****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cn****交易中心网)。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5月9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交易中心7 号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投标无效。
4、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详见第五章框架协议
6、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8、在线投标(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需要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征集文件**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编制并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cn/OfficeService/DownloadArea/****918.html?utm=sites_group_front.****.0.0.c51f9820a48111eabb9bcbdf01af125e);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网站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后立即办理。)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4)本采购项目为政采云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设备需可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数字证书),确保投标过程顺利进行;因供应商自身设备或网络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1.征集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龙胜县兴龙北路6号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3-****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宏谋北路水墨御境2单元4楼
联系人:凌工联系方式:0773-****909
3.监督部门
****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322
****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