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钢公共**网发布****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轧钢加热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最高投标限价5030万元人民币,招标内容主要包括SDS干法脱硫、SCR脱硝(不含高炉热风炉)、布袋除尘系统、增压风机,以及辅助管网、电气仪控等。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轧钢加热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工程总承包,****集团****公司批准建设,立项编号:****。招标人为****,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轧钢加热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工程在发包人提供的总图范围内由总承包人统一考虑总图规划及布置,并对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不含脱硝系统及脱硝公辅系统,仅做到初步设计深度)、轧钢加热炉烟气脱硫脱硝总承包工程的总图整体合规性负责,总图规划及布置需以现场实际勘察为准,并经发包人同意,节省占地面积,招标内容主要包括SDS干法脱硫、SCR脱硝(不含高炉热风炉)、布袋除尘系统、增压风机,以及辅助管网、电气仪控等。
2.2、招标范围:
1)投标方负责工程设计,包括可研编制、初步设计(含安全、环境、能源、消防专篇)、施工图设计、非标设计及软件编程;
2)土建工程施工(含桩基及地基处理),不包括桩基检测费用;
3)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特种设备改造报检、调试;
4)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
5)在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各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环保、能源、消防、职业卫生等各项竣工验收要求,配合取得行政许可。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安装调试完成具备投用条件11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运行指标达到《安钢****公司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轧钢加热炉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工程总承包技术规格书》要求,建设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
2.5、建设地点:****厂区内(********园区内)。(+)
2.6、最高投标限价:503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不含税价不变,税率执行新税收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有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烟气量20万Nm3/h及以上SDS脱硫+SCR脱硝处理工艺(如合同无法体现,则须提供技术协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至少一份。业绩合同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承包范围页、签字页以及项目相应的竣工验收报告(或性能考核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