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广场使用权出租公开招租的公告
根据**市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广场****广场使用权出租进行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标的概况
标的 | 出租公房基本情况 | 年租金参考数 (万元) | 水电押金(万元) | 备注 | |
房屋座落地址及门牌号 | 建筑面积 (m2) | ||||
1 | ****广场2号房屋 | 约8 | 0.32 | 0.1 | 租期3年 |
2 | ****广场3号房屋 | 约8 | 0.32 | 0.1 | 租期3年 |
3 | ****广场4号房屋 | 约8 | 0.32 | 0.1 | 租期3年 |
4 | ****广场 | 约460 | 0.53 | 0.1 | 租期3年 |
注:标的1至标的3均为木质结构门面房,标的4包含13套铁质户外桌椅。 |
注:
1.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联系出租方,查看出租标的现状,自行判定标的房屋实际状况。竞租活动开始前,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意向承租方均视为已踏勘并认同本项目各个标的要求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负责。
2.本次招租标的如遇房屋无法正常交付的,租赁期限以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
3.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中心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4.项目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接受出租标的现状,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二、 招租事宜
1.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原承租户的腾空让房矛盾由出租方负责。
3.房屋租赁用途:所有标的必须用于美食制作及销售,不可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否则,出租方有****广场)经营使用权。
4.租金的上缴方法:标的1至标的4一次性缴纳三年租金。
5.物业、水电等各项费用自理。
6.其它事项见合同要求或双方另行议定。
7、本次竞租采取一次性报价,报名成功后,参与竞标的各单位(个人)不得缺席,且报价不得低于出售参考价,否则作恶意竞标处理,并全额没收保证金。
三、竞租人资格
(一)竞租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竞租: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相应承租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
2.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竞租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竞租受让申请书;
3.****开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
(三)竞租保证金交纳须知:
报名竞租人须在报名期间内向****汇入相应标的竞租保证金:
标的1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标的2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标的3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标的4汇入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同时须在报名期间内到账后并取得****开具的竞租保证金收据,方才具有报名资格。(竞租保证金报名现场扫微信支付,开标后未中即退)
四、竞买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服务中心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38****9297
竞买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00(**时间)
竞买地点:****执法大队一楼会议室
监督电话:05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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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