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皇冠镇**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县**镇育才北路15-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25日10:3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皇冠镇**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2、预算金额:311411.36元
3、最高限价:301819.78元
4、采购需求:****处理站石英沙10立方米、路灯安装10盏、修建排水沟100米,安置点乱堆乱放清理、绿化1000平方米,购置垃圾桶20个。(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用途:人居环境提升。
5、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谈判日期前三个月内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04月19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止
地点:**县**镇育才北路15-4号
方式:现场购买
注:报名须携带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到**县**镇育才北路15-4****公司提交报名资料,未在规定报名时间登记的,报名无效。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10:30分。
地点:****酒店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以工代赈项目方式实施,按照“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原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址:**县皇冠镇皇冠大道1号
联系人:赵所长
联系电话:137****196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152****3360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地址:****开发区**一路6号利君V时代B座9F
****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