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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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4-19
投标邀请****的**水晶城1#、2#、3#号馆节能改造及效益分享项目,需对其电、燃气进行节能改造,****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标段编号:****;
2、标段名称:**水晶城1#、2#、3#号馆节能改造及效益分享项目;
4、项目需求:对**水晶城1#、2#、3#号馆,空调机房和锅炉房所属系统和设备、地下室照明系统及设备、公共区域照明系统及设备、低压配电计量系统等用电改造,燃气等改造,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
5、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五年;
7、对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8、改造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调试、检测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含);
(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单位须有2018年至今的类似业绩,含节能改造或节能改造效益分享,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与中标单位的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所有改造节能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六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需在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探,后出具项目实施方案。(未在规定时间勘探现场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招投标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备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招投标网(www.****.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1、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县牛山镇幸福北路166号**﹒水榭**14-1-64 )
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水晶城一号馆四层D区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分为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项目方案评审(评审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5:00) 第二阶段:价格评审(评审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6:00)注:第一阶段需包含服务期满后设备设施的维保方案及相关维保费用介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中华北路1号
联系人:朱晓波
电话:188****44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牛山镇幸福北路166号**﹒水榭**14-1-64
联系人:崔文杰
电话:151****7435
2、标段名称:**水晶城1#、2#、3#号馆节能改造及效益分享项目;
4、项目需求:对**水晶城1#、2#、3#号馆,空调机房和锅炉房所属系统和设备、地下室照明系统及设备、公共区域照明系统及设备、低压配电计量系统等用电改造,燃气等改造,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
5、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五年;
7、对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负责答复。
8、改造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30日历天内完成改造、调试、检测并竣工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含);
(2)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单位须有2018年至今的类似业绩,含节能改造或节能改造效益分享,且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与中标单位的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须自行承诺所有改造节能项目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连续六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需在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8日自行前往现场进行勘探,后出具项目实施方案。(未在规定时间勘探现场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招投标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招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备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招投标网(www.****.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1、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自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县牛山镇幸福北路166号**﹒水榭**14-1-64 )
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15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水晶城一号馆四层D区会议室。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分为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项目方案评审(评审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5:00) 第二阶段:价格评审(评审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6:00)注:第一阶段需包含服务期满后设备设施的维保方案及相关维保费用介绍。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中华北路1号
联系人:朱晓波
电话:188****44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牛山镇幸福北路166号**﹒水榭**14-1-64
联系人:崔文杰
电话:151****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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