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二次供水设备潜在供应商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县****公司
****公司
招标机构:****
2023年3月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标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材料: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委托,拟对****2023-2025年度二次供水设备潜在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 2023-2025年度二次供水设备潜在供应商招标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县供区范围内
(三)服务期限:2023-2025年
(四)入围家数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5家的情况下,经综合评审前5名供应商中标;
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3家<5家的情况下全部供应商中标;
③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3家的情况予以废标,重新招标。
三、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拟对****2023-2025年度二次供水设备潜在供应商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有关具体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
该招标项目合同由****与中标方签订。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7.1本项目只接受供水设备生产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2投标人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投标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五、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投标人产品(二次供水设备)需具有市级(含)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卫生批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批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产品(二次供水设备)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3. 投标人所使用的设备控制系统所有电控柜需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文件或CQC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报名方式:招标文件自2023年 4 月 21 日至2023年 4 月 27 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县南台街道文博街88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方式和邮箱)、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需提供联系方式和邮箱);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2023年5月11日10:00(**时间)。
八、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11 日10:00(**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现场递交(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标地点:****(**县南台街道文博街88号)。
十、公告方式
本投标邀请邀请同时在**建设网(http://www.****.com/)及**县****公司网站(http://xchys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县****汉大道157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139****0831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县南台街道文博街8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7-****22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人 | **** |
2 | 代理机构 | **** |
3 | 项目名称 | ****2023-2025年度二次供水设备潜在供应商招标项目 |
4 | 服务期限 | 2023-2025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6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7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公告通知 |
9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等 |
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90天 |
12 |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 缴纳金额:¥50000元(伍万元整) 交款方式:通过投****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县****公司二次供 水分公司 开 户 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73 7336 0000 0318 交款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12:00 注: 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投标无效。 2.必须在附言栏注明所投项目,否则作无效投标。 3.投标保证金不出收据,将银行转账凭证装入投标文件中) 4.未中标供应商在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回。 保证金交退联系电话:139****0831 |
13 | 备选投标方案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
14 | 投标文件份数 |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含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可读电子文档(包含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扫描件)1份(U盘拷贝)。 注:以上投标文件数量不齐或密封不完整的将被拒收 |
15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也可单独封装);”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含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正、副本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也可单独封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至少提交三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密封袋,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封装。 |
16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资格性投标文件”或“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17 | 投标文件 密封袋的标注 |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性投标文件”或“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年月日。 |
18 | 投标文件 递交及地点 | 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者必须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19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 |
20 | 招标文件咨询 | 招标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39****0831 招标代理机构:杨先生 联系电话:0817-****221 |
21 | 供应商询问、质疑及投诉 | 1.供应商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及中标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机代理构提出; 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注: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817-****221 地址:**县南台街道文博街88号。 投诉单位:**县****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0817-****338 |
22 | 定标原则 | 入围家数按照第一章规定的方式确定。 |
23 | 评审结果公告 | 所有供应商的评审结果,将在**建设网(http://www.****.com/)及**县****公司网站(http://xchysw.cn)中予以公告 |
24 | 验证核实 | 本次招标开标评标后,采购方将组织验证核实组对本次招标确定入围的中标单位进行实地验证核实评价。验证核查结果与投标提供情况不符者,将直接取消入围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次顺延验证核实单位。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
25 | 中标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817-****221 |
2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8000元整。 |
27 | 投标须知 (实质性要求)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提交手持件: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1-3)、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无须此项要求,需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鲜章,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28 | 其他 | 如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附表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中其它表述不明或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附表的所述内容为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即被视为接受并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投标须知附表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
2、有关定义2.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主体。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 。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本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规定的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三、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文件格式;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6、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6.2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6.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7.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告和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提出质疑。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正确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7.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9、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0.1投标人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0.2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1、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请详见第六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12.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3、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3.1投标人投标时,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13.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交纳的保证金没有在保证金要求的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账户的;
(2)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不一致的;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
(4****银行回单无法进行到账认定的;
(5)所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的。
13.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3.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因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3.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恶意诋毁采购人、代理机构以及其他投标人,影响和干扰正常采购秩序的。
14、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4.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因不可抗力事件,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4.3因招标人招标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5.1投标人应当准备“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U盘拷贝)。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5.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分别胶装成册并编码,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5.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内容应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签署、盖章。
15.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含“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和电子文档)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16.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副本胶装后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或单独封装);“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含报价、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正、副本分别胶装后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或单独封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人至少应提交三个按要求封装的密封袋,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封装,不完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密封袋上应分别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资格性投标文件”或“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或“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正本,副本,年月日。
16.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专用章、投标专用密封章均可)。
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1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17.3本次招标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18.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5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19.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9.2开标时,可以根据具体****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19.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0、开标程序20.1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
(4)开标结束后,评审专家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1、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2、评标情况公布评标结果等将在**建设网(http://www.****.com/)及**县****公司网站(http://xchys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3、中标通知书23.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
23.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3.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投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凭有效身份证明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领取。
六、合同签订及履约验收 24、签订合同
24.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4.2 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在售后服务方面进行协商,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4.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式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留存。
24.5采购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招标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
25、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
2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26.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6.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7、履行合同27.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投标纪律要求 28、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8)将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2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文件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本项目质疑的接收和处理事宜,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评分标准以及其他采购需求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由采购人按规定作出答复。
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技术标准
1.1投标设备为生产厂家的正规合格产品,并按正规销售渠道供货;保证出厂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确保产品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1.2设计依据
1.2.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9。
1.2.2《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2册.建筑给水排水(第三版)。
1.2.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1.2.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1.2.5《稳压补偿式无负压供水设备》CJ/T303-2008。
1.2.6《工业自动化仪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2002
1.2.7《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86 13-2012
1.2.8《无负压管网增压稳流给水设备》GB/T26003-2010
1.2.9《罐式叠压给水设备》T24912-2015
1.2.10《箱式叠压给水设备》GB/T24603—2016
1.2.9《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GB/T29529-2013
1.2.10《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1.2.11《数字集成全变频控制恒压供水设备技术规程》CECS393:2015
1.2.1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
1.2.13《数字集成全变频控制恒压供水设备》GB/T37892-2019
1.2.14《数字集成全变频叠压供水设备选用与安装》16s110
(二)工艺设备技术要求2.1无负压供水设备技术要求
(1)成套无负压供水设备必须全密封结构,不能与空气接触,不允许管道泵直抽式无负压产品,要求产品必须做到无二次污染并能充分利用管道压力,并减少对进水管道的压力损失;
(2)设备必须具备无负压控流等技术,****泵站的周边供水不产生影响,必须保证在正常供水的情况下对管网不产生负压影响;当供水管网压力低于供水部门规定的限定压力时,设备必须自动停止运行。并具备双重防止负压保护技术。
(3)设备应具有自动稳压给水功能,稳压给水时压力控制误差不应超过0.01Mpa,水泵应能自动交换运行,且切换设定的时间误差不应超过±30S;
(4)设备必须具备防水锤功能,设备在运行时必须具备防止水锤的产生,设备应具备防止倒流功能。
(5)设备需在用水低峰或小流量时通过恒压罐进行调节补充,同时自动切换停泵保压的工作状态。
(6)设备监测监控系统由无线4G或宽带网络(VPN专线)采集终端、传输网络、监测监控服务器、工作站(可配置)组成。无线4G或宽带网络采集终端能将供水系统的采集数据实时发送到监测监控服务器,服务器对数据进行解析、归类、存储、显示、调阅。服务器能对三年及以上的数据进行存储,为后期的设备维护和泵房改造提供数据支撑。供水设备的采集数据具有接入二次供水泵房综合管理平台的功能(接口),支持MODBUS RTU/TCP、TCP/IP、MQTT、IPSec、VPN等标准协议,并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7)供货时需提供PLC/HMI、设备监测监控系统以及采集终端的源程序、接口配置说明、软件说明书、软件安装程序、软件安装手册、软件使用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授权,并终身免费提供相应技术支持。
(8)水泵任何一台出现故障或跳闸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设备在非停电的条件下,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正常运行,设备启动或工作时对进水管网产生的压降不得超过0.01Mpa;
(9)设备应具有消除谐波对用户电气设备影响的功能。变频器投入运行时,所造成的谐波分量应不超过GB/T 14549的规定,否则应增加滤波器。
(10)设备应配备双重独立的控制系统,当第一套正常使用中的变频器、PLC等控制终端出现故障时,第二套独立的系统仍可自动或者手动方式运行。
(11)设备的供水能力不应低于额定供水扬程、额定流量。
(12)整套设备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0年。
(12)设备需具备双水源供水功能,在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不足时,能够采用水箱供水。设备与水箱联合使用时,必须具备错峰进水的功能、液位控制功能、防死水层功能、定时循环功能,保证水箱内部水质鲜活。电动控制装置应具有触电防护措施。
2.2无负压供水设备配置及工艺材质要求
(1)配套水泵及电机连续无故障运行时间大于10000小时。
(2)水泵为立式多级离心泵,不锈钢叶轮,不锈钢泵轴、机械密封、电机要求防护等级为IP55,绝缘等级为F级的低噪音多级离心水泵。
(3)流量调节器、管道应采用不低于不锈钢抛光处理工艺,流量调节器公称厚度不得小于4mm;流量调节器底部应设泄水装置,顶部应设置吊装环。流量调节器的承压焊缝,应采用氩弧焊和自动电弧焊。焊接时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焊缝高度不小于母材厚度,焊缝与母材应当圆滑过渡,表面不得有裂纹、未焊透、未熔合、咬边、表面气孔、弧坑、未填满和肉眼可见的夹渣等缺陷。承压对接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测。
(4)管道与设备、阀门的连接应采用法兰连接,各连接法兰及法兰盖设计压力1.6Mpa,法兰盖应符合GB/T9123.1的要求。管道、管件和法兰应采用不锈钢材质,且化学成分最低要求不应低于06Cr19Ni10(SUS304)或碳钢Q235树脂氟碳工艺。管道壁厚不应小于3mm,且应符合GB8163的要求,管件壁厚不应小于3mm,且应符合GB12459的规定。
2.3控制柜要求
(1)控制柜采用静电喷塑工艺,确保表面涂层无眩目反光,颜色均匀一致、整洁美观,无脱漆、起泡、裂缝、皱纹和流痕等现象。
(2)变频器:参照优于或相当于西门子、ABB、施耐德品牌,并有一对一配置的技术能力。
(3)PLC:参照优于或相当于ABB、西门子、施耐德品牌。
(4)触摸显示器:必须使用与PLC同品牌,7寸以上真彩高分辨率触摸屏,嵌入安装在控制柜正面面板,并有防尘、防潮等安全措施,能显示设备运行工况及进出口压力等,并能实现对PLC参量写入,中文操作。
(5)人机交互功能
a) 控制柜面板有电源、电流、电压显示,水泵启、停状况显示;
b) 控制柜面板有设定压力、实际压力、水泵频率显示;
c) 控制柜面板有故障声、光报警显示;
d) 控制柜面板的按钮、开关及仪表等的功能标志应齐全。
(6)电气元件:开关电源、空气开关、交流接触器、中间继电器、热继电器等电气元件参照优于或相当于西门子、施耐德、ABB品牌产品,并统一使用一种品牌以保证兼容性。
(7)保护装置:必须配置控制系统保护装置,在主要模拟量(如压力信号、运行频率等)采集端加装信号隔离器;在电路系统中配置浪涌保护器与相序保护器。
(8)远程自动报警功能:当出现故障报警时,监控中心可收到报警提示。
2.4技术资料要求
中标人应在货物交货时向买方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一套:
(1)产品验收标准;
(2)技术说明书;
(3)使用说明书;
(4)安装、维修及操作手册;
(5)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6)包括涉及的软件说明、手册、备份光盘等;
(7)与当次货物匹配的PLC/HMI源程序;
(8)操作演示光盘产。
二、商务及售后服务要求
1.本次招标是招二次供水设备潜在供货商,中标人不作为任一供水设备的唯一供货商。
2.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供货商的货物进行考察,供货商的货物违背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和产品技术要求的将取消供货资格。
3.供****公司2023-2025年度二次供水设备的供货商,采购供水设备时将在供货商之间通过投标或议标方式确定最终供水设备供货商。
4.二次加压使用供水方式及使用数量由招标人综合各有关情况确定。
5.供货商中的项目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25日历天内按要求交货,并按要求在工期内完**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6.供货商提供货物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须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及具体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凡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定点供货商资格:
(1)供货商不参与项目投标(议标)。
(2)供货商参与项目投标(议标)时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哄抬价格的。
(3)供货商参与项目投标(议标)时违背本招标文件及具体项目招标文件说明要求、技术要求及售后服务和维修维护规定的。
(4)不签订供货合同(或具体项目供货合同)或要求签订违反本招标文件(或具体项目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合同的。
(5)其他违反本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
7.中标人在每批材料送达项目工地安装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出厂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并通知招标人对货物质量、规格尺寸、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共同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要求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必要的文件组成部分,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尺寸、数量的最终检验。采购货物如遇升级,供应商可按升级后的货物供货,但价格不变。
8.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每批送达的材料进行随机抽检,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解除供货合同,因此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质保期:
质保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质保期过后,中标人只收取更换的配件费,不能收取另外别的费用。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若产品出现质量技术等问题,应更换合格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交付使用的经济责任。
2、技术培训:
供应商应免费为采购人培训相关技术人员,直至采购人的操作人员能独立工作,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及在培训期间货物出现任何损坏均由中标人承担。
3、售后服务及维修维护:
3.1中标人所提供产品及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在半个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予以更换或维修完毕,中标人不能达到要求的,年度内第一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第二次承担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第三次承担违约金20000元人民币,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年度内超过三次以上(不含3次)的,取消供货资格。因违约取消供货资格的,本招标人****公司十年入围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仍然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承担已供设备的售后服务责任。
3.2项目中标人质保期内每月至少一次现场巡检及保养质保期满后要求永久性地进行免费的每两月一次的现场巡检保养,并做好书面巡检记录。
3.3项目中标人中标后在招标单位建立专门的设备巡检维修登记册。
3.4项目中标人对配套的控制软件主动实施终身免费升级及技术支持。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标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7.1本项目只接受供水设备生产企业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7.2投标人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2015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投标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投标人产品(二次供水设备)需具有市级(含)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卫生批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批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产品(二次供水设备)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3. 投标人所使用的设备控制系统所有电控柜需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文件或CQC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2.承诺函原件;(见招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材料:(1)投标人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14001-2015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投标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产品(二次供水设备)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产品(二次供水设备)需具有市级(含)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卫生批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批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4) 投标人所使用的设备控制系统所有电控柜需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文件或CQC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见格式1-2)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见格式1-3)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鲜章)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投标文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携带原件备查),相应的格式及内容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应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提示: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招标文件中明确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招标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招标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
格式1-2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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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适用。
(2)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格式1-3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注:
1.投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格式1-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格式 1-5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格式1-6
承诺函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省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如我公司有幸中标,应当遵守招标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服从指挥调度安排,接受考核评分处罚。如我公司存在有违背投标文件精神、考核评分不合格以及严重损害采购单位正当利益的情况时,招标单位有权****公司中标资格。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格式1-5
招标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投标产品的资格、
资质性证明材料
(1)投标人通过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 14001-2015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需包含投标产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2)投标产品(二次供水设备)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验报告(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3)投标人产品(二次供水设备)需具有市级(含)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涉水卫生批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批件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备查)
(4) 投标人所使用的设备控制系统所有电控柜需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文件或CQC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投标文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格式1-6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格式 格式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格式2-2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公司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省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
六、****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格式2-3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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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商务内容要求,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格式2-4
技术要求应答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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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技术内容要求,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签章):
投标日期:
格式2-5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致(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若我方中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扣收全部履****公司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6
商务及售后服务响应承诺书
致:(招标人)
****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投标(招标编号:),已熟知招标文件商务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现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及售后服务等要求,如果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准确的完成商务及售后服务。
我方如违反上述承诺,所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我方对此绝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2-7
本清单应列明组成货物的主要件和关键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
本清单应列明专用工具的名称、数量、原产地(若有);
本清单应列明备品备件的名称、数量、原产地(若有)。
类型 | 名称 | 数量 | 原产地 |
主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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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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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工具(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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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品备件(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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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年月日
格式2-8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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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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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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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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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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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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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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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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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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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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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 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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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 账号 |
| 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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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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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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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格式2-9投标人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 验收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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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格式2-10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证明材料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携带相关原件,评标专家组须现场核验,未提供原件所对应的指项不得分)。
格式2-11
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证明材料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是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携带相关原件,评标专家组须现场核验,未提供原件所对应的子项不得分)。
第七章 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 1、总则
1.1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 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投标人及投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人数3人。
1.3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方法和标准进行审查,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
(5)起草资格审查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资格审查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2)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
单位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招标采购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6 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委员会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1.7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8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3.1资格性检查。
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性审查只依据第四章、第五章,即作为资格性审查事项,除此外不得作无效投标处理。
3.2.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2.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4)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2.3出现本条3.2.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需要盖章之处不能用骑缝章代替);
(五)其他不影响招标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4除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委员会评判的;
(四)技术、商务应答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五)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六)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文件文号不一致的;
(七)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相关要求的。
3.3.5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综合评分后总分排名5名的商家成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不足5家的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技术部分的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若技术分相同,则采取抓阄方式确定排序。
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出具评标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3.9.5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3.9.6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细则及标准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履约能力、售后服务。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
4.3综合评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综合评分:100 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技术部分 40%(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 10分 | 投标供水设备需具备无负压(叠压)功能,必须符合无负压(叠压)供水设备现行国家标准,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的成套无负压(叠压)设备包含以下内容:无负压(叠压)功能;无水停机和有水自动开机保护;超压停机保护;小流量保压功能;连续运行等功能,每项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
|
3分 | 投标供水设备的稳流补偿器(罐)应符合GB150规定的奥氏体06Cr19Ni10(SUS304)不锈钢材质,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得 1分;压力等级分别为①0.6Mpa②1.0Mpa③1.6Mpa且应具备真空抑制器。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具备此功能的得2分。本项满分3分。 |
| ||
3分 | 投标供水设备应为全密闭结构,输送的水不与大气相通,并且具有稳流补偿功能,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具备此功能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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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投标供水设备应具备防水锤功能,设备在运行时必须具备防止水锤的产生,设备应具备防止倒流功能,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具备此功能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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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投标供水设备应备应急变频供水功能,当系统中央控制器损坏,系统能通过手动电位器调节每台变频器实现应急供水,或变频器自动调节应急供水,完成脱离程序控制,实现系统瘫痪应急供水功能。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的得1.5分;具备变频设备故障报警功能,控制柜出现变频器故障时应自动报警及储存故障信息,同时设备不应停机。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的得1.5分。本项满分3分。 |
| ||
1分 | 投标供水设备应具备双水源供水功能,在市政管网供水压力不足时,二次供水设备能够与水箱供联合使用,同时必须具备错峰进水的功能、液位控制功能、防死水层功能、定时循环功能,保证水箱内部水质鲜活。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 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具备此功能的得1分。本项满分1分。 |
| ||
1分 | 投标供水设备应具备超压保护功能,能保证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超压自动停止并报警,当超高压力消除后,设备应能自动恢复正常运行,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的得0.5分;具备应急超压保护,当设备在超压保护功能故障失效时,应能自动启用超压应急保护功能。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证明的得0.5分,本项满分1分。 |
| ||
3分 | 供水设备具备远程网络监测、监视、监控功能,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
| ||
| 供水设备具有自动切换功能,设备配置两台及两台以上的水泵时,水泵应能自动切换运行,且切换设定的时间误差不应超过±30S。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具备此功能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
| ||
3分 | 供水设备应具有电源过压、欠压、缺相、短路、过流、过载等故障报警及自动保护功能,对可恢复的故障应能自动或手动消除,恢复正常运行;同时具有相序保护功能和远程报警功能, 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具备此功能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
| ||
2分 | 无负压(叠压)设备与水箱联合使用时,必须具备防死水层、定时循环等功能,①水箱必须达到卫生级,采用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SUS304)或高于此材质,焊接材料应与水箱同材质。②水箱配套的管道和法兰材质采用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SUS304)或高于此材质。③水箱具备自动清洗功能,设备具备对水箱内壁进行定时清洗的功能,能合理设定功能运行的时间点和时间段,一般安排在用水低峰时段或夜间小流量用水时段自动清洗。④消毒设备应为紫外线消毒器或水箱自洁消毒器。 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全部符合要求的得2分,少一项扣0.5分。 |
| ||
3分 | 投标人所投供水设备具有备用泵自动投入运行功能,设备的工作泵出现故障时,备用泵应能自动投入运行。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具备此功能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
| ||
2分 | 投标人供水设备应具有恒压功能,恒压供水时,压力控制误差不应超过±0.01Mpa,能够满足上述要求且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具备此功能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
| ||
2 | 商务部分29% (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携带相关原件 备查) | 3分 | 投标供水设备所有过流部件均达到食品级304不锈钢及以上材质,并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得3分。本项满分3分。 |
|
2分 | 获得高新企业证书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
| ||
3分 | 投标供水****产权局颁发的供水设备相关发明专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属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5分,不具备证书的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
| ||
2分 | 投标企业获得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获得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的得0.5分。本项满分2分。 |
| ||
2分 | 投标企业获得中华人民**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投标产品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相应证明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
| ||
2分 | 投标企业投标相关****科技部门颁发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本项满分2分。 |
| ||
2分 | 投标企业生产的供水设备取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或绿色建筑节能推荐产品证书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 |
| ||
4分 | 投标企业生产的供水****认证中心颁发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
| ||
4分 | 供水设备配套水泵应具用一对一变频技术,即每台水泵配置一个水泵专用变频控制器,平时自动交替运行,实现效率均衡分摊,达到运行能耗的节约,提供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所具的检测报告得4分。本项满分4分。 |
| ||
1分 | 投标企业具有二****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
| ||
2分 | 投标企业有参与二次供水设备相关国家标准编制或行业标准编制的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满分2分。 |
| ||
2分 | 投标人产品涉及压力容器许可,需提供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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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履约能力 9%(未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 9分 | 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二次供水工程项目案例,每提供1个得1.5分(每个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得1分,提供发票复印件得0.5分),最高得9分。 以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
4 | 售后服务 20%(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携带相关原件备查) |
3分 | 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市级区域内设立进行售后服务的团队、办公地点、专职售后服务人员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专职售后服务人员的售后服务相关的岗位证书、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且常驻产品维护与技术支持人员不少于2人(如设立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3分,有一项不满足的不得分。在川渝地区**市区域周边城市设立售后服务的团队、办公地点、专职售后服务人员连续六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专职售后服务人员的售后服务相关的岗位证书、专职售后服务人员名单且常驻产品维护与技术支持人员不少于2人(如设立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得1分,有一项不满足的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 |
|
12分 |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有明确的售后服务流程;②快捷的服务响应时间;③能够为采购人提供便捷、及时的售后服务;④有使用状况回访制度;⑤常见故障问题汇总及解决方案。⑥有针对本项目附有维修保养人员技术人员技术职称、姓名、联系电话等。 优:方案详细,内容齐全、有针对性,合理可行,能最大程度保障售后,得分>8≤12; 良:方案较为详细,内容齐全、较为合理可行,得分>4≤8; 查:方案一般,基本可行,得分>0≤4; |
| ||
5分 | 投标企业商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达到达到五星售后服务等级的得1分,达到**售后服务等级得2分,达到五星售后服务同时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达到**级的得3分,达到五星售后服务同时售后服务完善程度达到10星级及以上的等级得5分。本项满分5分。 |
| ||
5 | 投标文件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
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携带相关原件,评标专家组须现场核验,未提供原件所对应的指项不得分。
5、废 标5.1本次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4)废标后,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6.1 定标原则:****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若技术分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在监督现场监督下,随机抽签确定中选单位。
2、 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次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小组对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履约条件、专业实力、技术要求等情况进行实地验证核实评价。验证核实结果不满足要求,直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次递补验证核实合格的为最终的中标人。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4、根据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在**建设网(http://www.****.com/)及**县****公司网站(http://xchysw.cn)发布中标公告,并自招标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7、评标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参照《采购法》第十二条和《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其他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招标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分别根据不同项目具体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