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王镇中李村废弃坑塘应急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0********2302000058;370********000****30006 本招标项目**县大王镇中李村废弃坑塘应急处置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县大王镇常春路7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县迎宾路恒丰大厦A座12楼 工程名称:**县大王镇中李村废弃坑塘应急处置项目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工程规模:对中李村废弃坑塘内各类固体废物采用“开挖+筛分+分类处置”的治理模式进行处置。 计划投资:740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1日;总工期:100日历天。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县大王镇境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渣土类型及数量:无。 二、项目招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之日前提****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未提供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或其省级分网现场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 5、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施工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6、投标人需提供本企业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注册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22年4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1日0时00分至2023年5月10日24时00分进入**市公共**交易网(http://60.****.37:81/index.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未办理**市公共**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60.****.37:81/index.html)“服务指南”→“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人网上登记凭证的打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3年4月21日0时00分至2023年5月10日24时00分。 2、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市公共**交易系统指定栏目;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时间)。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12日9时00分(**时间)。 2、地点:****中心二楼东侧208室(**县花苑路317号,县游泳馆东侧)。 3.方式: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1小时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 http://60.****.37:81/index.html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截止时间后请各投标人根据网上开标流程进行操作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请参考并仔细阅读“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管理局网站(原**建设信息网)、****政府****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县)等媒介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46-****727 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546-****155 3、监督单位:**县大王镇工****办公室、****规划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0 4、技术指导电话:0546-****055、400-****-0000(国泰****公司) 九、异议受理部门 1、招标人:**** 地址:**县大王镇常春路7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46-****727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迎宾路恒丰大厦A座12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1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