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市宋金古商业街遗址保护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第1标段)(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宋金古商业街遗址保护建设项目(一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第1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2023-02-26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3年03月29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3年4月19日
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专家:****委员会主任)、杨波(招标人代表)、庞子欣、李晓勇、董宇。
四、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一、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北****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盛****公司 | 设计投标报价 | ****000.00元 | |||
施工投标费率 | 后期经评审(审计)造价的99.95% | ||||||
企业业绩 | ****纪念馆地道及核心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施工) **大学办公楼修缮工程 | ||||||
质量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顺**过各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安蔚然 | 等级 | 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京111********20993 | ||||||
设计负责人 | 雷云 | 等级 | 责任设计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 ZRSJ****1019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建工****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宇星****公司 | 设计投标报价 | 999800.00元 | |||
施工投标费率 | 后期经评审(审计)造价的99.98% | ||||||
企业业绩 | ****大学随园校区400号楼修缮加固工程 景**北区围墙修缮工程 | ||||||
质量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顺**过各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牛军 | 等级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京211****82223 | ||||||
设计负责人 | 李迪 | 等级 | 责任设计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 ZRSJ****008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房修二****公司 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设计投标报价 | 995000.00元 | |||
施工投标费率 | 后期经评审(审计)造价的99.98% | ||||||
企业业绩 | 晋祠环境综合整治三期工程(晋文公祠油饰工程) 二纬路31-1号**路6-1号公寓区文物建筑修缮工程 | ||||||
质量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顺**过各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经理 | 王颖 | 等级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京211****48735 | ||||||
设计负责人 | 王葵 | 等级 | 责任设计师证书 | ||||
证书编号 | ZRSJ****0034 | ||||||
二、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原因及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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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情况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得分 | |||||
1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北****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盛****公司 | 91.18 | |||||
2 | 联合体牵头人:**建工****公司 联合体成员:**华宇星****公司 | 77.52 | |||||
3 | 联合体牵头人:**房修二****公司 联合体成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1.44 |
中标结果公示期:2023年 04 月 21 日至2023年 04 月 24 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电子邮件均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本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结果公示拟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公开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33****162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湍河街****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5****1187
监督机构:****建设局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377-****023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3261XQ
2023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