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标段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号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元山镇、土兴镇、**镇、得胜镇、江家口镇、岩口镇。
2.3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 6.2 万亩农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 2.8 万亩,改
2.4 计划工期: 27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13024.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3024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拟任项目人员(4名),项目负责人1人,应提供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方章,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真实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提供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以上所有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缴纳的最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验证码查询有效期至少应包含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后五个工作日),所有人员提供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从业资格及业绩网上查询截图。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虚假业绩、虚假养老保险证明,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中选单位由项目负责人联系签订代理合同。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02、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03、申请文件真实可靠,不存在虚假,存在虚假材料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04、在以往比选申请中存在涉嫌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而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被取消中选资格情形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申请;05、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一致的注册类证书网络截图(含《**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06、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07、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时,审查人员应当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同时查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真实性(查询方法:手机微信扫一扫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再使用小程序扫描验证二维码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n),点击“在线认证”进行验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提供的二维码不能被微信“学信网报告在线验证”小程序扫描识别的,或在线验证码在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查询”系统中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资料;识别出的内容与申请文件存在实质性差异的,视为提供虚假资料。。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5日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4月26日09时3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朱怀国
电 话: 189****6166
传 真:
2023年04月21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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