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4-21 16:26 |
**县人民路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的委托,就**县人民路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人民路升级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县境内;
2.4、质量要求:合格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县人民路升级改造工程,道路长度张弓路至长江路,建设内容包括原有路面拆除工程、路面维修工程、雨水管网维修工程、绿化工程等。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第一标段:**县人民路升级改造工程;
2.8、招标控制价:****7725.25 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总额 ****2766.83元;规费252619.54 元;税金****876.4 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18295.22 元;暂列金额0元;专业暂估价0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87167.26 元)。
2.9、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30日历天;
3.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施工工程量清单内所包括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方****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②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方****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注: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投标人企业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将实行资格后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4.3各投标人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4.4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注: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16 日上午09 时00分整(**时间)。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席位 十二 (****州路与**路交叉口西南角)。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解密时间:2023年 5 月 16 日9:00时至2023年 5 月 16 日11:00时截止。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3年 4 月 23 日9:00至2023年 5 月 15 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3年 4 月 23 日9:00至2023年 5 月 15 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市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jy.****.cn)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可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各出函机构出具****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七.特别声明
7.1、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中标候选人存在 7.1、7.2、7.3项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 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5、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七. 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金**路
联 系 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0370-****5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郑****开发区西三环路283号10号楼9层42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5****1806
监督单位:****建设局(****办公室)
地址:**县永乐路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021
2023年4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