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3年4月20日****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服务站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 交易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 | **** | 评标日期 | 2023年4月20日 | |||||||
监督单位 | ****运输局 | |||||||||
公示时间 | 2023.4.23至2024.4.25 | 资金来源 | 省级补助资金+建设单位自筹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县五陵镇、菜园镇、任**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 | 控制价 | ****605.99元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中标价 | ****864.43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县》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 经理 | 证书 编号 | 技术 部分 | 信誉 部分 | 价格评审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864.43 | 马玲转 | 豫 ****51686 245 | 20.76 | 14.50
| 59.68
| 94.94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911.93 | 孙亮 | 豫 ****41448 383 | 20.44 | 14.36 | 60.00 | 94.80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89.93 | 马凤珠 | 豫 ****12286 775 | 20.54 | 14.42 | 59.76 | 94.72 | 3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800MA44FLDG01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总承包叁级资质 | 认证体系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类似业绩 | 1、**县2020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 2、**县**镇真武庙村村集体经济(大棚)项目 |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获得 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重质量守信用单位 | |||||||||
现场管理人员技术 能力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 | |||||||||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3MA44R3RX5F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总承包贰级资质 | 认证体系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类似业绩 | 1、2020 年**市大峪沟镇官殿村扶贫厂房项目 2、****法院办公楼改造项目 |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获得 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 企业、重质量守信用单位 | |||||||||
现场管理人员技术 能力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 | |||||||||
******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2MA9EY6X088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总承包叁级资质 | 认证体系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 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类似业绩 | 1、**苑三期**钢架货棚项目 2、****文化馆体验中心项目 |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获得 AAA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重质量守信用单位 | |||||||||
现场管理人员技术 能力 | 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具有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宜沟镇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39****0520
****公司:****
地 址:****示范区****中心C区4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2-****212、152****9187
监督部门:****运输局
监督部门代码证:114********617544L
地 址: **县精忠路西段
联 系 人: 范女士
电 话: 187****0726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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