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稻种植无人机植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水稻种植无人机植保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州****公司2022年第2****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批准采购,采购人为****,资金全部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代理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水稻种植无人机植保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全部自筹
4、采购预算:****2023年水稻种植无人机植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58.54万元,单价为7元/亩。(注:采购的金额均为估算金额,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业主方实际需求提供服务,以实际服务量结算)。
5.采购内容:(采购的金额均为估算金额,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业主方实际需求提供服务,以实际服务量结算)
表1 无人机服务信息
序号 | 服务项内容 | 预计作业面积 (亩) | 单价 (元/亩)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无人机植保 | 83624.91 | |||
合计: |
6. 作业要求:
作业标准及要求
序号 | 种植方式 | 预计服务面积(亩) | 种植流程 | 无人机植保流程监督指标与质量要求 |
1 | 水田移栽 | 5474.41 | 封闭除草 | 秧苗移栽后在进行第1次管护上水当日必须同时进行封闭除草作业,药剂及用量:0.03%吡嘧﹒五氟磺10kg;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施药后5天不得干水。 |
2 | 5474.41 | 第一次追肥 | 秧苗移栽后第10-15天期间追施一次高氮高磷低钾肥(N:P:K=16:18:6),用量10kg/亩。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3 | 5474.41 | 一杀除草 | 秧苗移栽后第12-16天内进行第一次田间除草。药剂及用量:30%氰氟草脂100ml/亩+专用草药,兑水混合喷施;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4 | 5474.41 | 第一次病虫害防治 | 秧苗移栽后第30-35天内进行第一次病虫害防治作业;药剂及用量:使用调节剂14-羟基芸苔素甾醇16ml/亩(2500倍)+10%高效氯氟氰菊酯30ml/亩(1300倍)+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80ml/亩(500倍)+18%三环﹒烯唑醇40ml/亩(1000倍)+18.7%丙环﹒嘧菌酯27ml/亩(1500倍)。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5 | 5474.41 | 第二次追肥 | 第一次追肥完成后的第35天追施第二次提苗肥,用量:5kg/亩高氮高磷低钾肥(N:P:K=16:18:6)+加锌加硅。 作业方式:无人机施撒 | |
6 | 5474.41 | 第二次病虫害防治 | 第二次追肥完成后的同时,使用药剂及用量:80%烯啶﹒吡蚜酮25g/亩(1600倍)+10%氯虫苯﹒虱螨脲40ml/亩(1000倍)+430g/L戊唑醇30ml/亩(1000倍)+40ml吡唑醚菌酯25%+附带调节剂芸苔素;以防治钻蛀性害虫(如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纹枯病、稻瘟病、稻曲病。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7 | 5474.41 | 二杀除草 | 移栽后70天左右根据田间草情及种类进行二杀除草,药剂及用量:30%氰氟草脂100ml/亩+专用草药;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8 | 5474.41 | 第三次追肥 | 移栽后70天左右追施孕穗肥,以62%氯化钾复**(进口粉剂),用量5kg/亩。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9 | 5474.41 | 灌浆期 | 喷施叶面肥及植保药剂,药剂及用量:14-羟基芸苔素甾醇16ml/亩(2500倍)+磷酸二氢钾75g/亩(800倍)+12%甲维﹒虫螨腈60ml/亩(1000倍),以达到增产增收的效果,植保用药视田间情况用药。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10 | 节水点播 | 5725.87 | 封闭除草 | 播种完成上水后3-5天内或种子根长一粒谷,同时保证土壤湿度在90%以上进行封闭除草(一封)。药剂及使用浓度为42%五氟﹒丙草胺(OD)150ml/亩;若使用无人机施撒,必须保证机身离地4m,药剂施用均匀以保证药效。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11 | 5725.87 | 第一次病虫害防治 | 秧苗移栽后第30-35天内进行第一次病虫害防治作业;药剂及用量:使用调节剂14-羟基芸苔素甾醇16ml/亩(2500倍)+10%高效氯氟氰菊酯30ml/亩(1300倍)+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80ml/亩(500倍)+18%三环﹒烯唑醇40ml/亩(1000倍)+35%噻呋咪鲜胺40ml/亩。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12 | 5725.87 | 第二次追肥 | 播种后60天施促孕穗,追硫酸钾型复**(N:P:K=15:15:15)10kg/亩+尿素(N≥46%)10kg/亩,均匀撒施。复**总养分(N+P2O5+K2O)≥45%,有效元素N:P2O5:K2=15:15:15,干硫基≧10%;尿素含氮量≧46%,氮素含量≥46%,缩二脲含量应小于0.5%。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13 | 5725.87 | 第二次病虫害防治 | 播后95天左右,幼穗分化7-8期,预防水稻三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等钻蛀型害虫)、三病(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防治药剂:80%烯啶﹒吡蚜酮25g/亩(1600倍)+5%氯虫苯甲酰胺40ml/亩(1000倍)+27.8%噻呋苯醚甲30ml/亩(2000倍)+40ml25%吡唑醚菌酯,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14 | 5725.87 | 第三次追肥 | 移栽后70天左右追施孕穗肥,62%氯化钾复**,用量5kg/亩。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15 | 5725.87 | 第三次病虫害防治 | 播种后110天左右,水稻进入齐穗期。预防水稻三虫(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等钻蛀型害虫)、三病(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防治药剂:12%甲维﹒虫螨腈40ml/亩(1000倍)+5%阿维菌素60ml/亩(650倍)+36%氟唑嘧苷素30ml/亩(2000倍)+14-羟基芸苔素甾醇16ml/亩(2500倍)+磷酸二氢钾75g/亩(800倍); 作业方式:无人机喷施。 | |
合计: | 83624.91 |
7、服务要求:无人机服务商需在中标之日起7日历天内开始提供服务,须能同时提供大疆T30或相似规格参数无人机30台。
8、交货(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到指定地点。
9、交货(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供货(服务)。
10、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11、验收方式:
11.1、作业服务结束时,双方签字确认服务作业验收单。
11.2、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进行垫付,由责任方进行承担。
12、供货或服务时间:作业时间: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30日;具体开始作业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除《****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供货(服务),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或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为准,不接受其他证明材料);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注:****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2.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为公告之日前最近连续2****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注:****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
2.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并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应承诺,招标过程中或招标结束后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与提供承诺不符的将不接受响应文件或取消中标资格);
2.6****服务所必需的设备:无人机植保****服务所必需的设备。须能同时提供大疆T30或相似规格参数无人机30台;
2.7****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无人机植保****服务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拟派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无人机操作证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证书;
2.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人不得转包。
三、供应商谈判文件获取
投标人可于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4月26日(**时间)每天0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获取谈判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正式的企业请前****交易中心4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谈判文件,此为获取谈判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或咨询**CA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0876-****881。
四、谈判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3)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二)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项目名称:****2023年水稻种植无人机植保服务采购项目
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118********000****002389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银行****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ZCTBJ),【若此项目有视频图纸文件需生成相应格式的电子响应文件(*.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存入U盘内,在开标现场进行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谈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2、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光盘(光盘内刻录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CTBJ一份,PDF一份,如有视频图纸文件格式为(*.ZCTBT(图纸文件)、*ZCTBY(视频文件)),供应商需将所有格式的电子文件一同刻录进光盘,地点:****交易中心4楼开标一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3、供应商须同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和装有电子响应文件的光盘,电子响应文件与光盘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4、开标时,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响应文件时,将通过供应商递交的光盘读取,若系统及光盘都无法读取响应文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六、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即谈判会议时间)、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前。
2、谈判截止时间:**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上午09时00分。
3、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地点:****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厅。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于2023年04月24日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者媒体转载的谈判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876-****673
联系地址:****农场一队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恩虎
联系电话:153****1403
联系地址:**省****市**街道金石路金玉名园88号
九、技术支持
1、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618998
2、地址:****交易中心四楼412室(**市**西路2号)
3、供应商可到**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点击【在线培训】按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学习。也可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进入【学习园地】的招投标学习区,下载视频进行学习。
4、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76-****881、0871-****5589
5、办理证书地址:**省**市**西路2号新业务用房4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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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委员会(0876-****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