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甘棠互通式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至**高速公路甘棠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南发改交通〔2022〕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由**市本级、**县财政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招标代理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广****运输厅核备,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至**高速公路甘棠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位于**高速公路K1423+882 处,设计范围为K1423+240~K1424+400,路线全长1.16 ㎞,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路基宽42m,A 匝道为双向双车道,路基宽16.5m,其余B、C、D、E 匝道采用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9.0m,其中A、C 匝道采用50km/h,B 匝道采用40km/h,D、E 匝道采用60km/h,并设置一座3 入4 ****收费站。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等。 2.2本次**至**高速公路甘棠互通式立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的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绿化设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以及其他工程等的一阶段勘察设计。 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包括:(1)施工图勘察设计;(2)工程预算(含工程量清单);(3)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设计、分标段(施工标段)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4)房屋建筑、外接电、交通组织设计、安全运营设计、安全评价(包括公路项目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评价、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评估、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等)等专项设计;(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及社会稳定分析等;(6)配合发包人进行本设计项目所需的林地审批、土地预审、用地报批、压矿情况查询、地震安全评价、文物评估及工可审批所需的其他专项评估或研究报告等工作。(7)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8)后续服务等。 主要工程概况参见工可报告。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投标人如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3.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 (1)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景观绿化等)的勘察设计。 (2)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高速公路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信、监控、收费、供电照明系统工程)的勘察设计。 (上述业绩要求在2018年1月1日之后获得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为有效业绩,否则不予认可。同一勘察设计项目业绩中既包含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又包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勘察设计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2个条件的业绩。) 3.3.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应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8年以上(含8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2条以上(含2条)里程均在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高速公路(含路基路面桥涵等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或项目总审定等同类职务。 3.4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运输厅关于修订**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桂交规〔2022〕7号)及广****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3年4月24日 00:00 时至2023年5月4日 24:00 时(**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未取得**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6.5如使用**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8 到**壮****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壮****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cn)、《广****运输厅网》(http://jtt.****.cn/)、《****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om)和《****网》(http://www.****.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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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易服务单位 | |||||||||||||||||||||||||||||||||||||||||
交易服务单位:**壮****交易中心 电话:0771-****593 | |||||||||||||||||||||||||||||||||||||||||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行业监督部门:广****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072 | |||||||||||||||||||||||||||||||||||||||||
2023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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