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司、**县龙元****公司、******公司
本招标项目龙****加工厂项目****改革局以龙发改工业〔2023〕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对口帮扶及整合资金,********发改委16号令**政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一、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1.1比选人名称:****
1.2比选人地址:龙****社区
1.3比选代理机构:****
1.4比选代理机构地址:****中心719室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龙****加工厂项目
2.2项目地点:龙****社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用地面积为1511.25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为616.43平方米,对原有的1层260.55平方米建筑进行仿古改造,**1层355.88****结构厂房,层高3.3米,修整室外地坪及**围墙等。
2.4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保修:按建设部 2000年第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有关规定保修。
2.7工程结算: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
2.8比选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以注册证书为依据)执业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得邀请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7日17:00分前(**时间,节假日不休),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加盖单位公章)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在********中心719室)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比选文件的申请人,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五、比选办法
5.1本项目比选办法为“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0时00分(**时间),****宾馆302会议室,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比选申请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比选。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政府网》http://www.****.cn/zwgk/xzfxxgkml/zbcg08/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县茨岩塘镇
联系人:向明洲
电 话:176****694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719室
联系人:沈鹏飞
联系电话:189****8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