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4-25】
**市轨道交通10号线(苏虞张段)工程勘察物探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轨道交通10号线(苏虞张段)工程勘察物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华人民****委员会(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的通知(发改基础〔2021〕8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市轨道交通10号线(苏虞张段)工程勘察物探项目(标段)的勘察物探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
2.2建设规模:**市轨道交通10号线(苏虞张段)工程,总长约90.34公里,设站21座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320********402****1016 | X-KCWT1标 | **北站~****中心站~太东路站~珍珠湖路站~高铁北城站~辛庄站~昆承湖西站(含)、**北站(不含)~****中心站(仅含工作井)不含**区先导段的初、详勘及沿线综合管线探测及地下建(构)物调查工作。 | 2075 | 2206 |
E320********402****1015 | X-KCWT2标 | 昆承湖西站(不含)~莫城站(预留)~招商北路站~**站~琴湖站(预留)~会展中心站~长江路站~**站~海虞站(不含)、****车站及地上区间)~**站(不含)不含**市先导段的初、详勘及沿线综合管线探测及地下建(构)物调查工作; | 2324 | 2206 |
**** | X-KCWT3标 | 海虞站(含)~**站~鹿苑站(含)的初、详勘及沿线综合管线探测及地下建(构)物调查工作; | 2099 | 2206 |
E320********402****1014 | X-KCWT4标 | 鹿苑站(不含)~蒋乘路站~华昌路站~杨舍站~国泰中路站~泗港站(预留)~后塍站~金港站~终点、华昌路站(仅含工作井)~杨舍站(不含)不含**市先导段的初、详勘及沿线综合管线探测及地下建(构)物调查工作; | 2351 | 2206 |
E320********402****1013 | X-KCWT5标 | 金港停车场、辛庄车辆段、控制中心、供变电所及外线,木里站(不含)~旺山路站,车坊站(不含)~新平街站,辛庄车辆段(含出入线)及上盖(如有)、金港停车场(含出入线)及上盖(如有)的初、详勘及沿线综合管线探测及地下建(构)物调查工作。 | 3235 | 2206 |
2.4其他:
(1)**市轨道交通10号线(苏虞张段)工程勘察物探项目共分5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申请2个标段,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2)本项目服务期:2023年6月15日至2029年6月28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须同时满足下述(1)和(2)资质: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测绘甲级资质(工程测量)。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具有下述(1)和(2)业绩:
(1)具有一个城市轨道交通或市域(郊)铁路或市政工程勘察业绩(单个合同内勘察金额200万元及以上,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勘察金额,需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2)具有一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物探业绩,或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综合管线探测类业绩,或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为100万元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业绩。
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业负责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职务担任过城市轨道交通或市域(郊)铁路或市政工程勘察项目业绩(单个合同内勘察金额200万元及以上,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勘察金额或项目负责人职务,需提供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业绩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相关内容,可增加业主证明等材料加以佐证。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行政隶属****集团****公司****公司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公司同一标段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公司所有投标人资格预审均按不通过认定。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公司;如为其他企业,****公司。
(5)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每个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委员会推荐N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程序(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为4~6家时,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推荐5名定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权重票决法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7)本项目与**市轨道交通10号线工程(苏虞张段)全过程设计咨询及施工图审查项目不得同时中标。
(8)**市轨道交通10号线(苏虞张段)工程勘察物探项目共5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优先推荐标****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其他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优先推荐不采用“评定分离”的标段,其次推荐定标候选人为3家的标段,最后推荐定标候选人为5家的标段,在上述任意一种情况内,且某一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此种情况内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采用“评定分离”的指定标评审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X-KCWT4标→X-KCWT2标→X-KCWT3标→X-KCWT1标→X-KCWT5标;某一投标人(含联合体各****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其他标段(不论排名多少)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9)投标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如为联合体,则指牵头方)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2)本项目执行《****建设局关于贯彻《**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的规定。
3)本项目执行《**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法院判决书中达到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5)供应商参与**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轨道交通**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最多为两家,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双方均不得独自,或者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联合体及各方的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资质条件(1)及企业业绩要求(1),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满足资质条件(2)及企业业绩要求(2)。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15时00分至2023年5月5日17时00分;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2日09时30分。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 、****官网www.sz-mtr.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重要告知:
1、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模式(含资格预审和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不接受书面递交文件。
2、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 categoryNum=006003)。
3、根据《关于规范**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的指导意见》的规定,资格审查阶段与投标阶段所投人员满足信息归集要求。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市**区云**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谢泽华 联系人:王娟、周蕾
电话:0512-****9100 电话:0512-****0650、025-****5992、189****8618
传真: 传真:0512-****065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oci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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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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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