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卡热乡彭珠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县卡热乡彭珠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卡热乡彭珠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已由浪****委员会以浪发改农经[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县卡热乡彭珠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2、工程建设规模:**路面4071平方米,**三级砂石路面3108平方米,**浆砌石挡墙91米,**波形护栏526米,**污水管网共2598米,给水管网5500米以及架设太阳能路灯46盏。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5、建设地点:**市**县 6、工 期:12个月(365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18时30分至2023年5月5日18时3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ggzy.****.cn/报名。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4月25日18时30分至2023年5月5日18时3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ggzy.****.cn/购买招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自治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八 其它 8.1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3区外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区外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备案。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建市管[2021]157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6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公司发起解密后30分钟内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工作,超过30分钟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评标委员会对本项目评标结果负责。 8.7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在中标后需到达施工管理现场履职。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县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9****27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自治区**市**区泽当****设计院办公楼四层、五层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93-****388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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