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新校区建设项****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德发改项【2023】7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更庆镇
2.3 项目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墙 921.93 米 , 防 护网 949.38 米 ,运动场 6497.16 平方米,排水沟 945 米 ,挡墙 371 米 ,护坡 765.51 米,连廊 34.80 平方米,休息长廊 288 平方米及电气管网 9040.84 米、给排水管线 1129.72 米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各 1 台等。用地面积 52006.95 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7月
2.5 项目总投资: 1684.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援建资金、高新援建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1684.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专职技术人员(3 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2、以上人员至少一人具有注册全过程招投标管理师证书(高级),附带具有二维码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和网络截图;(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十二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要求提供,存在虚假材料的取消中选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5、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4月26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4月26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5月05日10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董老师
电 话: 0836-****007
传 真:
2023年04月26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