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干坝片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元江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干坝片区)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后审 | |
公开招标 | 是 | |
自筹 | 是 | |
****交易中心 | ||
2023-04-27 | 2023-05-08 | |
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选择地区:“**市”,进入“**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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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 ||
5.1时间:2023年 4 月 27 日18点00分至2023年 5 月 8 日18点00分(**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选择地区:“**市”,进入“**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5.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具有与工程相类似的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提供2019年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2019年后成立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牵头人至少承担过1个施工类似业绩,施工类似业绩为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金额或面积以合同协议书载明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无法证明总投资金额或建筑面积的,须提供该项目的可研批复(含估算文件)或投资项目备案证(含估算文件)或初设批复(含概算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求: 序号 岗位 任职资格要求 1 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 1.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 取得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注册在投标企业。 2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1.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施工一方)。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主要负责设计企业)。 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之前的工程。 3.5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除三名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专业配置应当齐全合理,尤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配置充足的人员。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即第六章格式部分“施工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所报全部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0年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全事故;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信誉、履约情况、投标资格说明》进行说明。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进入①国家发改委指导,****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须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总局主办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须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建设部主办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须未被列入“不良行为”或“黑名单记录”)分别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并分别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7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不更换承诺书及投标廉政承诺书。 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没有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可以联合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不得超过2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且牵头单位必须为负责工程施工的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设计、施工总负责,除招标人原因外,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因调整设计方案导致项目使用功能不满足要求、工程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质量达不到要求、投资额超过立项估算等一切责任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联合体牵头人不得因其非设计工作任务的负责方而拒绝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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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MA6NNDM42K | ****0402MA6N9NQL8E |
张超 | 普** |
182****3132 | 0877-****181 |
0877-****189 | 157****3693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标段名称:元江县2023年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干坝片区)EPC总承包
万元 | 20 | |
总投资8277.41万元,其中:**费6192.07万元。 | ||
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移交、存档备案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即交钥匙工程),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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