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河镇鲍店村民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罗河镇鲍店村民房改造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罗河镇鲍店村民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3】69号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罗河镇鲍店村民房改造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县罗河镇
2.6 建设规模:位于罗河镇鲍店村阳家墩景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提升1800平方米民宿。
2.7 合同估算价:约700万元。设计费概算约20万元,**费用概算约680万元。
2.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运营期20年。
2.9 招标范围:(1)项目设计,包括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
(2)项目施工,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3)项目运营,包括:项目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
2.10 项目类别:EPCO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牵头人须满足资质要求中的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
3.8其他要求: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单独投标),则本项目投标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工程量不低于41%。(在联合体协议中注明分配比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8日15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8日15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4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罗河镇府西路东1号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权主任
电 话:182****5317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县庐城镇军二西路167号君悦晨光写字楼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87****8820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980000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委员会
地 址:**市**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7717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下午 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 投标保****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银行递交即可):
建设银行
户 名:庐****管理中心
账 号:623********00189239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路支行
中国银行
户 名:庐****管理中心
账 号:178****5514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
****银行
户 名:庐****管理中心
账 号:130********0196728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庐****银行**市**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