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委员会评审,****受****委托,对****体检中心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体检中心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4月27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壹万柒仟肆佰贰拾圆整(¥21742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壹佰肆拾圆整(¥22514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玖佰圆整(¥225900.00元)
评标情况: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市百牙中路3号
联系人:王池文
电话:180****56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丁恒逸
联系电话:133****4958
公示期:2023年04月27日至2023年04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丁恒逸 133****495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3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