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经济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幼儿园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招标项目标段
项目编号:E350********00368
项目建立时间:2023-04-26 15:23:25
项目名称:****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
项目地点:**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工程三大类项目,具体是:(1)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①市政道路提升工程:包括乡道**线 Y981(南北大道)公路提级改造工程、**工业园银泰路(潭口路至**大道段)市政道路工程、**工业园潭口路(漳永高速至银泰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工业园 36 路二期市政道路工程、浦西路(龙兰大道至厦成高速段)等 5 条道路,道路总长度 942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给水和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综合管线(电力、弱 电等)、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②****园区吉洋路等四条道路的改造提升工程:包括吉洋路(**侧)、长新路(益群门口)、鑫龙路(亚舟**口)、****电站)等 4 条道路,道路总长 2400 米;③九****泵站及压力管道建设工程(二期):** 3 座污水提升泵及 6500米压力管网;④潭口溪排洪渠:建设长度 1100 米。(2)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121.5 亩,**建筑面积 19 万平方米。 (3)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工程:①幼儿园:规划用地面积 10 亩,**建筑面积约 5400 平方米,建设 12 班幼儿园,可容纳 360 名学生;②****医院:规划用地面积 35.1 亩,**建筑面积约3 万平方米,****医院等级标准设置;③全民健身运动场:**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包括乒乓球场、羽毛球场、****体育场地设施。
项目联系人姓名:黄少海
联系方式:152****2056
资金来源:自筹
出资比例: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2023-04-26 15:42:04
招标项目名称:****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幼儿园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勘察、初步设计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市**县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代码:913********341686A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代码:913********305696Y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及评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内容:包括为完成本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各阶段的地形图测量、勘探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基坑支护(含边坡及挡墙)设计(如有),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勘察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内容。)及本次招标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修工程(含二次装修)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的建筑、结构、幕墙、钢结构、通风、给水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电气、节能、消防、人防、安防、环保、基坑支护(含专家论证及评审)等所有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内容均包含,不限于上述范围);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标段1:****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幼儿园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编号:****001
标段(包)分类:建筑
标段(包)名称:****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一期项目-****幼儿园和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内容: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暖通空调;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电气、通信及弱电;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装饰;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幕墙;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照明;工程-设计-建筑工程-环保;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消防;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地下建筑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150
计划开工日期:2023-04-27 00:00:00
工期(日历天):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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