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路80号院家属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工程(家属区危、旧房拆除及家属区场地清平),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文化路80号院家属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
3.拆迁工程地点:**省**市**区文化路80号院家属区
4.1文化路80号院家属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工程项目,家属区危、旧房拆除及清平工程。服务内容为对现有危、旧房地上及地下结构、构件进行拆除,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物品的清运、场地平整。建筑物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基本为砖混结构、层数7层及以下。
4.2内容及要求:旧房拆除(含建筑物地上及地下结构,楼内所有设施设备),各种管线的切断,各种垃圾的清运、场地平整、树木砍伐。发包人另有用途的物品如:设施、设备、树木等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处理,拆除过程对不明用途的光缆、电缆、管道等要及时通知发包人,并配合发包人做好在用管道、电缆、光缆的维护或改道施工。****政府部门的关系,办理相关的拆迁、垃圾清运及树木砍伐等相关手续,如个别需发包人办理的手续承包人无偿予以协助办理。承包人要确保拆迁及清运工作合法、合规、安全、有序的进行。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项目通过验收。
6.投资额度:约860万元
7.招标施工控制单价:150元/㎡ (根据本项目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依据市场价格)。
8.工期:9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证书注册单位缴纳社保(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保和税收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6.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做出书面承诺)。
7.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做出书面承诺)。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 -->信用服务-- --> “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 (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 -->个人信用--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或自然人将被拒绝,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后,查询页均需显示明确的查询日期。
8.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资质、无违法串标等失信情形。
9.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招标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招标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投标人对上述内容自行做出书面承诺)。
10.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的工程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人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政府采购政策。
1.时间:2023年5月5 日 8:30至 2023年5月10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为远程报名。
3.购买磋商文件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报名登记表(盖章)+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支付费用截图(切勿个人支付)。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中需要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磋商文件的邮箱地址,磋商文件将以电子文件形式回复至供应商邮箱。
4.售价:500元
开户名称:****
缴纳账号:371********0201
缴纳开户行:****公司**分行农业路支行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河****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学院农信楼一楼****开标室,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5月26日9时30分(**时间)
2.地点:河****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学院农信楼一楼****开标室,逾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处》、《**省教育招标网》上发布。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采购的各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2.本次招标活动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投标****委员会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地 址:**省**市**东路180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7236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翟** 姚刚
联系地址:河****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电话:0371-****8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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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