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股权合作+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股权**+EPC” 招标公告 | ||
设计施工一体化 | 资格后审 | |
公开招标 | 是 | |
自筹 | 是 | |
**白****交易中心 | ||
2023-04-29 | 2023-05-09 | |
**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 | ||
| ||
下载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3年4月29日08时00分至2023年5月9日23时59分,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2.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3.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任意一年年末净资产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同一年度累计满足要求即可); (2)投标人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若投标人存续期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4.投融资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11.88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少于1.08亿元,以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融资能力不低于10.8亿元,以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文件为准,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成员累计满足要求即可) 注:证明材料出具时间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个月内。 5.拟派驻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注:上述主要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 6.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要求: (1****设计部分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16人(不包括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专业搭配合理。施工过程中必须有8名设计人员需常驻施工现场并附相关承诺。 (2)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包括施工项目负责人)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管理人员10人、施工员8人、测量员5人、安全员8人、质量员5人、材料员5人、资料员8人、造价人员5人。 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 (3)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相关信息,并将查询信息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所需的资料汇总及报审。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 (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的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各成员。 | ||
**** | **** |
****2923MA7AXXCQ83 | 915********425597U |
苏工 | 刘工 |
151****6691 | 0871-****1676 |
0872-****005 | 187****1006 |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标段名称:**州集中建园新能源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股权**+EPC”
万元 | 80 | |
电芯厂房约11.4万平方米、仓储约3.18万平方米及室外配套等相关附属设施,最终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 ||
1.股权**部分:详见招标公告“4、**模式”相关内容。2.EPC(工程总承包)部分:中标人将作为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不含生产及工艺设计)、公辅设备(不含生产及工艺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含配合手续办理、相关培训等)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工程地质的详细勘察,出具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最终提交完整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相关规定的勘察成果报告,满足设计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勘探、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工程勘察成果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并承担任何勘察缺陷责任,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及协调工作。(2)设计部分:完成工作范围内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配合招标人报批,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其它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施工图审查及调整,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3)工程施工部分(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芯厂房、仓储以及室外配套相关附属设施等)的施工及缺陷修复,以及本项目相关公辅设备(不含生产及工艺设备)材料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若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注:招标人有权根据厂区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对项目的实施范围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