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23] 035号的**石井片区路网品质提升一期工程****改革局以《****改革局关于**石井片区路网品质提升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投〔2023〕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石井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8340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总造价****8340元,包括支一路、支二路、联东路、芯园路一期、**路、芦青中路、海通路一期、芦科路及芦科路两侧绿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8340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8340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34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苗木养护期为24个月(6个月成活养护,18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建设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的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否决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
(3)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 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
(4)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25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绿化工程或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04日08时00分至2023年05月25日08时30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3年5月24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可采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2〕24号、泉建筑〔2020〕68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保险公司、****公司****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银行帐号(以下三个帐号任选其一): ①户名:****交易中心,账号: 907********100********0001,开户行:****银行****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交易中心,账号:595********030100001,开户行:****公司****支行; ③户名:****交易中心,账号:350********700000591,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5月2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石井镇老港村东环二路175-21
邮 编:3623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9****8354
传 真:/
联 系 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象峰小区3号楼1507
邮 编:362200
电子邮箱:****@qq.com
电 话:155****6898
传 真:/
联 系 人:王成旭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5-****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市**街道**西路41号
联系电话:0595-****0739、0595-****0793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市****交易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0595-****8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