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2022-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打孔注药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登录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9日08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2022-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打孔注药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第一包:预算金额19.8万元。枯死松树清理验收服务预算19.8万元,单株样本最高限价5元/株,以单株报价。
第二包:预算(略).776万元。其中枯死松树清理验收服务预算23万元,单株样本最高限价5元/每株,以单株报价。中标单位负责该包所含乡镇(含**镇)打孔(略),打孔注药验收服务费3.776万元。
第三包:预算(略).7104万元。其中枯(略).44万元,单株样本最高限价12元/每株,以单株报价。中标单位负责该包所含乡镇(含白际乡)打孔注药验收,打孔注(略).2704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预算金额19.8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26.776万元。第三包:预算金额25.7104万元。
采购需求:(略)2022-2023年度枯死松树清理、打孔注药验收服务采购,验收范围:**镇、**镇、五城镇、商山镇、山斗乡、岭南乡、齐云山镇、**镇、渭桥乡、溪口镇、板桥乡、陈霞乡、东临溪镇、榆村乡、源芳乡、龙田乡、流口镇、汪村镇、鹤城乡、璜尖乡、县国有林场、县西**场、齐云山管委会计23个单位。(含(略)齐云山亚行贷款重点林区防治绩效承包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略):
1.满足《(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略)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谈判文(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略)
④供应商(略)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略),无限制期(略)。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略)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业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组织)颁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丙级(C级或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9点00分 至2023年05月09日08点30分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或(略)
方式:网站直接下载或(略)。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的“投标人”登录口采用CA数字证书(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登录后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采购文件,同时请随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9日08点30分(**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9日08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中心(略)分中心(地址:(略)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七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略)
2.资金来源:(略)
3.标段(包别)划分:(略)
4.项目地点:(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谈判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纸质标书),请各供应商自行办理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CA数字证书后(联系方式:(略),地址:**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昱东大厦西侧一楼)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支持电话:(略)、(略)),并通过交易系统上传和加密。
(2)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市公共**交易中(略)
(3)谈判开启后3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为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解密时间,请各投(略)(支持远程解密)。
(4)本项目(略):
①各供应商无需至现场参加谈判;
②本项目(略),若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谈判过程从简。谈判结束后由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提交最后承诺报价,具体操作程序详见**市公共**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略)
③供应商(略)。
7. 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略)在线提交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略)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略)在线提交 )向 (略)局(联系电话:(略)
8.本(略)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略)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