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中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县
2.3 项目规模: 租赁狮城佳苑安置房4、5栋1、2楼商铺,共计2992平方米,根据功能分区进行装修,设置床位71张;配套完善污水管网等相关附属设施;购买空调、电视、办公桌椅、呼叫系统、供氧系统等设备
2.4 计划工期: 2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6月
2.5 项目总投资: 56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6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印章,拟配备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招标代理专业)职业资格证书(附职业资格公示和证书网页查询截图)及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注:以上人员需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公司成立提供承诺函);以上原件备查。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提供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截止当日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完整截图(诚信低于97分企业不接受);2、类似项目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10条文要求提供**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业绩网络截图;业绩须为公开招标项目业绩。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4、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5、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如人员、证书、技术职称专业等应与比选文件要求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将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5月04日17时00分 至 2023年05月08日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5月04日17时00分至 2023年05月09日09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孙先生
电 话: 137****5658
传 真:
2023年05月04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