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关农民教育培训机构:
为了做好**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民队伍,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发〔2023〕2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对象
市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县域内部省级新型****基地;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部省级农民专业**示范社。
二、具备资格与要求
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2、服务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3、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基地****基地。
4、具备培训所需的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等。
5、具备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6、具有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能力,能够完成培训资料和数据的采集、管理、上报和建档工作。
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8、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税务、农业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9、部省级新型****基地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资料与证件
1、****政府推荐书,推荐单位对申报机构材料真实性负责。
2、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 年 10 月之前,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6、申报机构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8、**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
9、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基地(照片)。
10、申报单位其他获奖证书。
四、遴选方式
****政府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承担机构的申报工作,必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拟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遴选,采取培训机构自愿申报,****政府出具推荐书,经县农业农村局调查了解审核****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筛选出符合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培训机构,原则上每个乡镇推荐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不得超过2个。申报机构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12日。
联系单位:****科教站
联 系 人:汪培培 翟晓丽
联系电话:0359-****707
0359-****030
附件:1.2023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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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