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1827.4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社区(规划玉陵街南、回龙街西南)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1827.43 | 十三级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3BA0003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6500万元 | 加价幅度: | 3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25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7日15时00分 | ||
备注: | 1. 出让宗地使用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和服务业设施用地40年。 2. 代征用地面积3315.33㎡。 3. 退后道路、公路、河道、架空高压电力线、用地界限等距离,按照《**县**新区控规D-01、D-05街区部分地块及规划道路调整方案》及2021年9月28****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4. 建筑间距及**标准按照2021年9月28****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5. 停车泊位(1)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1车位/100㎡建筑面积;(2)非机动车车位配建标准≥1车位/100㎡建筑面积;(3)**建设项目按不小于总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20%配建充电桩,并为100%的车位预留安装能力。 6. 市政公用设施(1)供水、雨水、污水、供气、供热、电力、通讯等管网外接口均接入城市市政管网;(2)管网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7. 其他要求 (1)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满足现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装配式、节能、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2)该地块使****住建局、****政府签订三方回购协议, 用于解决拆**置事宜,回购面积约12000㎡(具体回购面积以三方回购协议约定的整套型面积为准),回购价格为4200元/㎡,原则上以整幢、整单元交付回购协议中的回迁房屋;具体回迁楼座在建筑方案阶段必须予以明确。****政府确定所需回迁楼位置、安置面积、安置房分配方案和回迁楼交付时间,具体负责分配;县住建局对房源进行监督管理,其他回购事宜在回购协议中具体约定。 (3)计入容积率的商业和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15%以内。 (4)建设单位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回**置房)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 ㎡以内,对于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按照该项目应配建面积缴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其他****人民政府办公室“晋市政办函〔2014〕46号”文件执行。 (5)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按照“晋市民〔2021〕68号”文件要求执行。按每百户不少于30 ㎡,不足百户按百户标准,超过500户不得少于300㎡(可建多处,每处不得少于150 ㎡)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6)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按照“晋市公通字〔2020〕11号”文件规定执行。 (7)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社区建设标准(试行)》执行。 (8)人防工程按照《**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2018修定版)规定执行。 (9)规划条件依据《**县**新区控规D-01、D-05街区部分地块及规划道路调整方案》、2021年9月28****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出具,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近三年内无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等不良记录、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竞买人为非**县工商注册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竞得土地使用权****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且报名前需****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当事人等内容。
3.本次公开出让只接受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登录**市规划和自然**网上交易平台(http://1.71.****.64:8011/jincheng)进行申请,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满足其他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不接受以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口头和到现场报名等方式提出的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05日 至 2023年05月24日 到 登录**市规划和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71.****.64:8011/jincheng)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5月05日 至 2023年05月24日 到 登录**市规划和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71.****.64:8011/jincheng)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18时00分。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规划和自然**网上交易系统(http://1.71.****.64:8011/jincheng) 进行。该地块挂牌时间为:
****号地块:2023年05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07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出让文件有关规定,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本次公开出让为竞得后资格审核,申请人须对提交的竞买申请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网上挂牌成交的竞得人为拟竞得人,须资格审核通过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方可成为竞得人。拟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和报名申请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交易中心和我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未通过或竞得人逾期未审核,竞价结果无效,该国有建设用地重新公告交易。
(四)在挂牌报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的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超出报价期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责任自负。
(五)由于不可抗力、网络故障、网络入侵等因素,导致网上交易时间的变更、网络堵塞等故障,造成申请人不能及时完成下载有关文件、提出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或造成竞买人网上竞价故障的,出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六)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发布的变更公告为准。
(七)该宗地出让面积涉及的耕地开垦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和代征用地面积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耕地开垦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费用不包含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中,需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另行缴纳。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土地交易股418室
联 系 人:王**
联系电话:0356-****39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