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6 15:30:00]
2023年**大堤局防汛仓库及物料储备点维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大堤局防汛仓库及物料储备点维修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社区188号
中标金额:231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3年**大堤局防汛仓库及物料储备点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屋面维修改造、围墙维修刷新、道路改造、防汛物料整理等 施工工期:45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孙佳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6840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伟 邢国君 李明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4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加分项:(1)2020****幼儿园、****中学雨污分流改造工程2020.7.10(2)**区市容抄告整改工程一标段2021.1.25(3)**大堤上广塘防汛仓库外墙维修工程2021.****.2.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公司供应商履约承诺函填写名称有误,作无效投标处理.(2)****公司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未按文件格式填写,作无效标处理。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无城镇滨河二期16栋101室联系电话:138****2113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无城镇
联系方式:0553-****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无城镇滨河二期16栋101室
联系方式:138****2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 话:183****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