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山口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高新区山口片鹰山路(二期)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5月6日9时30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9日17时30分 | |
招标人代表 | 阚工 | |
监督人员 | 王勇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7661.56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0.00元,暂估价(含税):30520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江超,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134********03922; 技术负责人:汪赵进。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1.投标人业绩及奖项: (1)业绩:**市吴继光路等四条道路工程; (2)奖项:****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荣获2022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2.项目经理业绩:**市机场路(**机场-机场大道)改造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7766.00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0.00元,暂估价(含税):30520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臧晓宁,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18778; 技术负责人:朱海丽。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1.投标人业绩及奖项: (1)业绩:**市**区**路(**路-巢**路)道路工程、****花园大道-黄河路)道路工程; (2)奖项:**区**路(**路-巢**路)、****花园大道-黄河路)道排工程荣获2021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2.项目经理业绩:沿河路(**路-老**路)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9491.38元, 其中暂列金额(含税):****000.00元,暂估价(含税):30520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谢海燕, 证书名称: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134********22766; 技术负责人:鲍成存。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
业绩及奖项 | 1.投标人业绩及奖项: (1)业绩:**区青**镇东部局部地块道路、桥梁、市政管线(雨水、污水、中水、上水及电力)工程; (2)奖项:2017年**市三环路主路(****-分钟寺**)大修工程施工三环路主路工程(国贸桥北-分钟寺**)道路大修评为2017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长城杯金质奖工程。 2.项目经理业绩:**市段园工业集中区**南路(原毛施路)市政工程。 | |
评标情况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及附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黄书红 联系电话:0556-****160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 ,联系电话:0556-****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