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根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办公厅转发省公共**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招标,拟对****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改革局以永发改审字〔2020〕3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市地方专项债券以及市县地方配套资金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3294.89㎡,**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建筑,总建筑面积6519.6㎡,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919.20㎡(包括文物库房和地下停车库),地上建筑面积3600.4㎡。
2、招标范围:采购及安装电梯2部,1#电梯为无机房乘客电梯,荷载量为1150KG;2#电梯为无机房载货电梯,荷载量为1600KG(详细参数见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3、报价说明
3.1、最高限价:60万元。
3.2、合同形式:设备采购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含税)。
3.3、合同价款内容:包含电梯的整体深化设计(含软件系统),所有货物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及认证,交付运营前的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和备品备件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全额维护。如涉及软件或专利许可使用、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的,还应包括该部分相关费用,中标人不得再向招标人另外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自行承担设计评审和检测验收及认证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本项目招标的代理费用。
4、其他说明:投标人在决定投标前应慎重考虑各个阶段的费用支出,一旦供需双方签订合同,总价将不会根据市场行情**策变化而调整。项目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通过最终验收,符合国家特种设备领域现行法规要求的合格标准,无任何专利权方面的纠纷。
三、竞价办法
最低价评标法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有类似项目的组织实施经验。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2年任意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并至少提供一项电梯工程类的业绩证明材料(以设备采购合同为准)。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若为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电梯工程建设项目的类似业绩(以签订项目合同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不允许随意更换。
4、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5、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企业须进入 http://shixin.****.cn/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省阳光采购平台(**http://ggzy.****.cn)发布。七、投标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
1、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7 日 9 :00至 2023年5月 10日 9 :00。
2、资质/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3年5月7 日 9 :00至 2023年5月 10日 10:00。
3、竞价时间:2023年5月10 日 10:00至 2023年 5月 10日16 :00。
八、投标人(供应商)竞价须知:
1、请意向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 ggzy.****.cn)在线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性竞价,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或响应文件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县**镇东街
联系电话:150****821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镇南龙路5-25号
联 系 人:刘发明
联系电话:137****1389
2023年5月5 日
附件:技术参数要求
技术参数要求
1、1#梯主要参数
电梯类别:无机房乘客电梯
层站门:3/3/3 停靠层:(1.2.3)
楼层高度(mm):-1F:5400mm,1F:5300mm ,2F:5300mm ,3F:10000mm
地坑深度:1900mm
速度:1.75m/s
载重量:1150kg
井道尺寸(mm):2300mm*2300mm
提升高度(mm):10600mm
2、2#梯主要参数
层站门:3/3/3 停靠层:(-1.1.2)
楼层高度(mm):1F:5300mm ,2F:5300mm ,3F:4700mm
地坑深度:1800mm
速度:1.75m/s
载重量:1600kg
井道尺寸(mm):2400mm*2500mm
提升高度(mm):10700mm
3、技术规格和要求
3.1标准规范:
除本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采购的电梯的设计、制造、测试、安装、验收必须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或存在更新的规范标准的,则以较严格的或最新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采用企业标准、国际标准的应翻译成中文(简体),并标明相当于国家标准。
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2009《电梯实验方法》
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6465-2011《消防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国务院令第549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2 土建实际参数以现场测量的数据为准。
3.3.电梯其它技术参数
(1)平层精确度:±1 mm
(2)噪声:
运行中轿厢内噪声≤55 dB(测量设备位于轿厢中央距地面1.0米处)
开关门噪声≤60 dB。
机房噪声≤75 dB。
(3)电源:
电压允许波动范围±10 %
(4)速度偏差:±5 %
(5)电梯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起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4 秒
(6)电梯的平衡系数:0.4-0.5 。
(7)在额定速度运行时,水平面上的加速度峰值不大于15 ,垂直面上的加速度峰值不大于15 ;
(8)故障率
交付使用后,用时满足:任一单台年故障次数≤5 次(双方签订的维保合同内容而进行的易损件定期性更换不计入故障)。若故障率大于5 次的,按每次扣除质量保证金的1%进行处罚。
上述指标在电梯交付使用后考核,如达不到报价时所报的指标将由质量保证款中按相应的比例扣除。
3.4基本要求
(1)电梯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基本要求。
(2)电梯的性能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规定,同时,投标产品的制造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除以上要求外,电梯其他要求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
(4) 投标人应提供所报货物性能、质量、合格性相关的证书或证明文件。
(5) 电梯的主要部件产地要求:曳引机、控制柜、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上行超速保护、轿厢意外移动保护、层门锁
投标人所投标电梯的具体品牌、产地、国名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清单中列明。
(6)电梯主要部件[包括驱动系统、控制系统、门机、安全部件(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支撑结构、扶手装置、钢丝绳、称重装置、光幕、滚轮导靴、轿厢主导轨、随行电缆等],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生产厂家、产地和相关的指标。若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指标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指标,将由质量保证款中按相应的比例扣除。
(7)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关键部件或系统的型号、基本构造、技术特点、性能指标及有关图片资料:a. 驱动系统、b.控制系统、c.门机系统、d 操作系统 (招标人认为须提供的部件或系统)。
(8)投标人必须承诺其投标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提供的机房、底坑尺寸、井道尺寸等的要求,如现有的土建条件无法满足投标人电梯安装及电梯验收的需要,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井道的改造以满足电梯安装的需要。
(9)投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设备的品质、性能和使用寿命至关重要。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成熟稳定的,技术成熟的,软件版本是最新的。除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上的全部最新改进。
(10)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设计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制造商的定型产品,并根据工程地点环境相应设有三防措施(防潮、防腐、防锈)。
3.5性能要求
电梯性能应符合 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
3.6控制系统要求
3.7驱动系统要求
3.8门机系统要求
3.9其他部件要求
3.9.1导轨
导轨支架的距离不应大于 2.5 m。
3.9.2钢丝绳
用于悬挂的钢丝绳的抗拉强度、安全系数应符合国家标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中的相关规定。
3.9.3电缆电线
电梯的随行电缆均应满足消防要求。
电梯专用电缆
3.10外观质量与装饰要求
3.10.1电梯的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要求。
3.10.2品目号 1-2# 电梯装饰,
轿厢内操纵盘、按钮 | 前壁整体式304发纹不锈钢面板,8 寸 图片机显示,微触不锈钢按钮,(显示楼层数字) |
轿厢壁 | 轿厢前壁:发纹不锈钢 304 轿厢侧壁:发纹不锈钢 304 轿厢后壁:发纹不锈钢304,中间单块镜面蚀刻不锈钢 |
地面 | PVC拼花地板 |
轿厢顶 | 不锈钢豪华吊顶,日光性天花,LED 照明 |
轿门 | 304发纹不锈钢 |
门套 | 304发纹不锈钢标准小门套 |
踢脚板: | 304发纹不锈钢 |
轿厢门坎 | 硬质铝合金 |
厅门坎 | 硬质铝合金 |
厅门 | 304发纹不锈钢 |
门厅显示、应答、按钮 | 4.3寸LCD黑白显示,微触不锈钢按钮,面板为304发纹不锈钢(显示楼层数字及上下箭头符号) |
备注:
(1)电梯装饰均必须满足消防相关要求。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电梯装潢的报价请单独列出,并提供装修详细做法以及主要材料的价格。
3.11功能要求
3.11.1品目号 1-2# (电梯):
标准功能 | |
1 | 自动再平层 |
2 | 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
3 | 制动器亢余保护 |
4 | 电气安全回路保护 |
5 | 层高自测定 |
6 | 检修操作 |
7 | 称重启动 |
8 | 过电流保护 |
9 | 超速保护 |
10 | 电机过热保护 |
11 | 过电压保护 |
12 | 电源故障保护 |
13 | 上电再平层 |
14 | 逆行保护 |
15 | 选层器修正 |
16 | 安全停靠 |
18 | 停层开门 |
19 | 逆变装置高温检测 |
20 | 过低速保护 |
21 | 满员自通过 |
22 | 操纵箱微机异常处理 |
23 | 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
24 | 故障自诊断 |
25 | 轿内误指令人工消除(轿内按钮型) |
26 | 层站召唤自动登记 |
27 | 层站微机异常处理 |
28 | 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
29 | 独立运行 |
30 | 电梯不启动报警 |
31 | 次层停靠 |
32 | 超载报警 |
33 | 轿箱应急照明 |
34 | 警铃 |
35 | 火灾应急返回 |
36 | 关门保护 |
37 | 换向重开门 |
38 | 门负载检测 |
39 | 开门受阻控制 |
40 | 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
41 | 关门力矩控制 |
42 | 即时关门 |
43 | 强制关门 |
44 | 光幕安全触板 |
45 | 重复关门 |
46 | 本层再开门 |
47 | 轿厢到站电子谐音器 |
48 | 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
49 | 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
50 | 关门按钮响应指示 |
51 | 开门按钮响应指示 |
52 | 电梯计时计次仪 |
53 | 火灾应急返回结束 |
54 | 多方通话装置 |
3.12安全设施要求
(1)电梯的安全设施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的规定。
(2)限速器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要求。
(3)安全钳装置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要求。
(4)缓冲器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要求。
3.13电气安全要求
电梯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的有关条款规定。
如存在更新的国家规范标准的,则以最新的国家标准、规定为准。
3.14电梯可靠性要求
可靠性必须达到GB/T10059-2009《电梯技术条件》要求。
3.15电梯监控系统
3.16电梯其他要求
4.1安装和调试:
4.1.1投标人若中标,在实际施工时,土建设计参数以现场实际尺寸为准。中标人应严格按照业主提供的技术参数提供设备; 天内向买方提供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图纸、预埋部件的规格和技术参数以及安装的详细技术要求、预埋施工的计划安排,并根据已施工的电梯实际井道尺寸协助买方进行电梯井道施工。
4.1.2由中标人负责在买方建设工地现场进行电梯整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安装为全包工程。安装过程中,生产厂家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电梯安装施工(包括施工用水、用电、脚手架安装及拆除、井道基坑改造等)、运输、保险等一切费用,并含入投标总价中。
4.1.3中标人应在货物运抵现场 7 天前,向买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具体进度计划表和施工作业措施计划。
4.1.4 货到买方工地现场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买方使用期间,卖方应负责设备及配件的保管。此外,卖方还应自行负责施工中一切安全问题。
4.1.5每个电梯应无线五方通话,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4.1.6依据工程进度和阶段进货计划,乙方保证在 30 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电梯准用证。
4.2技术培训:
卖方应结合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过程,有计划地对买方派出的管理、维保人员进行电梯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保养技术的现场技术培训(包括卖方定期举办的培训班),以保证售后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培训方案承诺。
4.3 售后服务承诺:
4.3.1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的电梯准用证且交付使用后 12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电梯运行发生故障,卖方应免费更换所有损坏部件,并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每月应至少两次定期上门维保。
检修人员响应时间为15 分钟,到达现场时间为 1 小时。一般故障应在 2 个小时内修复。
维保点检修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卖方应负责由电梯生产厂家在48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其费用由卖方负责。投标人视自身实际情况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承诺。
4.3.2 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有责任在电梯使用地设定电梯维保点,按电梯设备维保协议条款的具体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或修理。
4.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质保期后每年的维修保养服务内容和费用。维修保养服务内容不低于以下要求:
(2)24小时应急服务,并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例常工作以外的附加费用;
(3)接到故障通知后应 0.5 小时内到现场;
(4)如有损坏,则提供并更换零部件的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笨重部件(如电机)不能超过 48 小时。
4.4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4.4.1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 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GB/T 10059-2009《电梯试验方法》、GB10060-2011《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2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电梯使用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电梯验收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与其他验收依据规定的技术条件不符时,以其中最高的技术要求或技术条件为准。
4.4.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包括原装部件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地证书以及原装进口部件的报关单(有进口部件的话),招标人有权在交货物现场核实。
(2)安装调试检验:
①货物到达后,由招标人**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进行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并按**省特种设备监管的有关要求由卖方负责邀请法定专业检测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若检测不合格须进行整改至合格,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② 电梯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试验)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规定。检验记录应提供给买方。
(3)最终验收:
① 电梯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联系电梯使用地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买方进行验收并办理《电梯使用证》。 最终验收以移交到物业部门为准。
② 卖方在买方电梯安装现场进行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电梯最终验收及办理《电梯使用证》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③电梯是建筑工程分部工程,必须在土建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前通过最终验收。
4.5技术资料要求:卖方应提供以下中文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书(含电气原理图及符号说明);安装图纸(机房井道图,部件安装图,电气接线图);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手册(或说明书);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试验方法,易损零部件的制造图纸及其目录单;出厂明细表(装箱单);产品原产地出厂合格证等;安全部件(门锁、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副本,其中限速器和安全钳还须有调试证书副本。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4.6专用工具: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如果有的话),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4.7备品备件:卖方应提供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后两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如下,其费用含在投标总价中。
本项目电梯按以下备品备件配置:
4.8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和供应(包括进口件)、技术资料费、包装、到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安装、预埋、调试、最终验收前的保管、检验、技术服务费用、取得准运证、电梯监检费、税金(含关税)等。
5、交货、付款方式要求:
供需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6、其他要求
6.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买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中标人必须赔偿由此给买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6.2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的电梯的技术规格、型号、参数、部件配置和功能说明、关键部件产地清单。
6.3投标人生产、经销的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经销协议书原件。若不提交,招标人有权不予以签定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6.4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负责本项目的电梯生产制造、货物运输、装卸、存放、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安装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计划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6.5除非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本次招标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内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6.6投标人应对现场勘察,对于电梯井道偏位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时,各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今后在施工时存在此原因造价不再调整。
6.7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为全新原装产品。
6.8监造:①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有权派出代表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并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②卖方必须为监造代表的监造检验提供整套设备的生产计划及每一个月度实际生产进度和月度检验计划,并为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的便利。买方派出人员所需的费用由买方自行负责。③不论监造代表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与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6.9投标人若以进口货物参加投标的,所交货物时应附有产地来源证明****海关报关单或通关证明。应保证其所供的进口货物是合法进口的货物。所有相关进口手续由中标人负责办理。
公告-完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