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诚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夏石镇浦门村板兰至那良甘蔗种植示范园道路改造升级工程(二期)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夏石镇浦门村板兰至那良甘蔗种植示范园道路改造升级工程(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报价:859038.58(元) | **** | **市城南八路与**路交叉口西北角(万隆商务领域)第1栋1-507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夏石镇浦门村板兰至那良甘蔗种植示范园道路改造升级工程(二期) | 夏石镇浦门村板兰至那良甘蔗种植示范园道路改造升级工程(二期) | 夏石镇浦门村板兰至那良甘蔗种植示范园道路改造升级工程(二期)路线长1800米,混凝土路面宽3.5米,路基宽度4.5米,错车台3处,管涵2处 | 60 日历天 | 邱楚晴 | 桂245****3750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蒙传耀,韦玉梅,李初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590.3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告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磋商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管理部门投诉。
3、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市****中心
联系方式:0771-****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路(嘉苑小区)Q组团Q-01号
联系方式:151****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武鹏
电 话:151****5141
附件信息:
56.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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