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5月08日0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5月11日23时59分59秒
本**省**市**县登云镇、田心镇、赤光镇、回龙镇24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省**市**县登云镇、田心镇、赤光镇、回龙镇24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省**市**县登云镇、田心镇、赤光镇、回龙镇24MW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 | **** | 9554.86635万元(人民币)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公司 | 9612万元(人民币)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公司 | 9482.5804万元(人民币)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1 | **** | 邢尧 | 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04409 |
2 | ******公司 | 郭子可 | 一级注册建造师 津113********16219 |
3 | ******公司 | 刘涛 | 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221****5537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1 | ****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公司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公司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731-****0393)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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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 。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万家丽路与金海路****基地26栋
联系人:孙捷
电话:0731-****03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八区11号楼
联系人:杨泽华、李国强、卢晓娜
电话:****5270、****5888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