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岗人民法庭安检室建设项目(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16日15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塔岗人民法庭安检室建设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万元
最高限价:14万元
采购需求:塔岗人民法庭安检室建设项目(第二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已从****(****@qq.com)获取采购文件。
5、其他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5月8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17时30分(**时间)
地点:****(地址:**市**区欣明国际1-727)
方式: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qq.com),采购文件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扫描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扫描件)(补注联系方式);
(3)获取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扫描件)。
注:以上(1)、(2)、(3)项资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为法人获取文件则无须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文件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3年5月16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市**县环峰镇褒禅**路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3、公告发布媒介:****官网、**省招投标信息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地址:**市**县环峰镇褒禅**路1号
联系方式:0555-****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欣明国际1-7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振华、刘良忠
电话:153****0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