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医院废旧资产(后勤)
****医院废旧资产(后勤)
发布日期:2023-05-09 00:00
挂牌日期: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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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废旧资产(后勤)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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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废旧资产(后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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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6.2万元(人民币) |
5工作日 |
2023-05-09 |
否 |
网络竞价 |
一、本次转让标的,详见附件明细表(清单仅限参考,具体已实物为准)。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cn)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s://cert.****.cn/,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证书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认证中心****公司) 网址:https://cert.****.cn/,联系电话:400-6530-200 .******公司 网址:http://www.****.cn/,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需一次性缴纳,分次缴纳无效,****中心指定账户经**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在**市公共**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受让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款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八、标的成交后,货物的拆除、吊运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九、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清理完毕,否则按成交价款的10%扣除违约金。 十、由于此次转让的废旧医疗设备属于专用设备,竞买人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医疗器械回收资质、合法注册登记的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该批医疗设备为报废医疗设备,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入医疗器械市场,不得再次进入医学临床使用;成交后****人民医院签订相关承诺书。 3、此次报废处理的专用医疗设备中存在潜在放射性的配件不在此次转让范围。 十一、现场踏勘联系人:医疗设备联系人:尹拴虎134****4063 后勤设备联系人:裴向东185****9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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