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首站流量计检定(校准)技术服务采办
单一来源/可不招标信息公示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0日
项目名称:2023年度首站流量计检定(校准)技术服务采办
项目概况:外输首站气体****公司对外输NG管进行输气计量的重要设备,该设备的运行状态直接关系着接收站NG管生产输气的计量精确性和可靠性。
为减少输气计量误差,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JJG1030-2007超声波流量计检定规程》、《仪表自动化设施管理程序》等相关规定,外输首站气体超声波流量计即将到检定周期,需要再次送到计量站进行实流检定(校准)。
项目单位:****
项目类别:服务类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拟选商名称:国****集团有****公司
可不招标事项理由:“国家、****公司有特殊要求的”。
具体理由:外输首站气体****公司对外输NG管进行输气计量的重要设备,该设备的运行状态直接关系着接收站NG管生产输气的计量精确性和可靠性。
为减少输气计量误差,根据《计量法实施细则》和《JJG1030-2007超声波流量计检定规程》、《仪表自动化设施管理程序》相关规定,外输首站4台气体超声波流量计作为贸易计量设备,每两年需送到计量站进行一次实流检定,我司于2021年开展过一次流量计实流检定(校准),由于检定周期即将到期,需要再次送到计量站进行实流检定。
由于**省不具有超声波流量计检定(校准)的资质单位,需要送往外省合适的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检定站。经调研目前在**各区域规划共11个计量检定站,根据外输首站气体超声波流量计的流量范围55-5500m3/h、使用口径DN250和工况压力3.5-6MPa,属于中口径、高压的计量设备,并按照《计量法》第十一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以及《****集团计量管理规定》国家管网办〔2022〕286 号第二十二条所属单位应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适当集中、**共享、集团公司内部机构优先的原则,委托相应的计量技术机构,****公司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检测和其他计量技术工作。距离最近、符合且满足我司外输首站超声波流量计检定条件和要求的法定计量站,****分站、**分站、**分站,均****集团,****公司管理。
公示开始时间:2023-05-10
公示结束时间:2023-05-15
采购项目单位联系人:蒋述峰
采购项目单位联系方式:186****5188
****管理部门联系人:曾婷婷
****管理部门联系方式:138****1462
异议受理人:曾工
联系方式:0898-****3391
其他:无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