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预算金额:无 开标时间:2023-05-31
**县学前教育基础设****中心幼儿园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县学前教育基础设****中心幼儿园施工,****改革局以连发改投审〔2021〕82号概算批复,项目代码:****,建设资金除上级专项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县学前教育基础设****中心幼儿园施工
2.2建设地点:**县油溪镇
2.3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建在位于G358线与油溪镇沿河路中间,在油东新桥左侧300米处,本次建设用地面积463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63.3平方米,建设规模为12个教学班,可提供420个学位。
2.4本项目**工程费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6018.54元(最终结算价****评审中心审定价为准)。
2.5工期要求: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及保修。
2.7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建设部办公厅(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及(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建设厅(粤建许函〔2021〕849号文)及(粤建许函〔2022〕846号文)规定,****建设部和**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资质证书均视为在有效期内。**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
3.5根据《****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省外企业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3年02月至2023年04****公司缴交社保。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 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人须知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担保****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交易中心****银行****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登录**市公共**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市公共**网上交易平台**市公共**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市公共**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5.12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5.13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4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5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6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如有)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9:8088/xzzx/008001/****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5 月 31 日10:00(具体以“**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上所载时间为准),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交易中心交易平****学院****中心取得的**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login)”、“**省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cn/)”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 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2-****061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街北边文****酒店(万隆店)21楼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762-****599
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中心
地址:**县**大道**计生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789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