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城南区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一、招标条件 | |||||||||||||||||||||||||||||
**伊犁州伊**城南区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维吾尔自治区﹒**﹒伊**备案。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伊**城南区城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 2.工程规模:**燃气管网2500米,供水管网3500米,排水管网2800米,供热管网2000米,同步实施阀门井、检查井配套附属设施等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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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①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办理企业信息报送并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③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信用中国(https://www.****.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⑤投标人需提供伊**劳动部门以本项目名称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交易信息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1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5月18日 1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并及时在伊犁州公共**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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