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略)-1 采购人(全称): (略)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略) (2)项目名称: (略) (3)采购计划编号: (略)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略) 3.2 履行地点:(略)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乙方对所供物资应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甲方采购中心下达的月采购计划,接到(略)25(略),临时采购计划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急需、(略)(12小时内),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常工作。 3.3.2乙方所供物资必须事先送达甲方库房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医院非常规备库物资和非正常上班时间的急需、急救或应急物资的供货,送货单必须由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和值班人员双签名验收后再办理入库手续。 3.3.3所有总务、配件类物资的运达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4.结算方式 6421ef547d474e138a84435d67b1fa(略).9 4.1 资金(略): 4.2 收款账户: ****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良渚支行(**宏昌窗饰布艺有限公司:(略))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略),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略)。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略),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4.1.1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中标人(略),担保金额为中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与预付款金额一致),担保期限5年。采购人在收到合格的预付款保函后,预付合同总金(略)。 4.1.2按医院要求分批次送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合同单价全额结算实际货款,直至按合同约定(略),结算至合同总(略)(以实(略),含5%预付款)。质保期后退还保函(无质量问题及售后服务纠纷)。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产品质保期为六年,即买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运转正常后,买方认可,签字之日起六年(略)。质保期内免费维修与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质保期满后只收取投标时承诺的备品备件成本费用,乙方所供物资保证为原厂家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正品,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不但要与合同中的描述一致,还应该与随机资料说明一致,必须符合国家(略),实行(略)(保修、包换、包退)。医院所用纺织品(含布类、服装、被服类)应接受医院或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产品的质量抽检,如抽检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指标导致相关政府部门对甲方处罚等后果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提(略),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保证长期优质服务,定期提供常规检查,终身维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货物必须原厂原包装运抵(略),由采购人指定人员验证后方可开箱,并在对到货设备的型号、数量、质量、外观进行检查, 确认无误,签证后方可安装。 5.3.2货物运到(略),中标人负责现(略),并须派遣专家到采购人现场指导,直至安装交货验收结束。中标人在安装调试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旅费、住宿费、劳务费等)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作和支持。货物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货物的安装及调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5.3.3初步验收在安装现场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由中标人、采购人、相关管理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工手续,代表签字生效,中标人必须同时提交安装调试记录和报告。 5.3.4验收时双方发(略),由采购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如合格,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不合格,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及时无条件免费更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导致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乙方保证所供物资的相关资质证照(略) 6.2乙方保证所供耗材或试剂符合政府相关采购、销售管理规定; 6.3乙方保证所供物资为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确保医疗安全; 6.4乙方出(略)效税务发票; 6.5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价格不高于政府招标价,同时不高于市场公示价; 6.6乙(略),确保按上述时限要求及时供货、不延误甲方临床医疗工作; 6.7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医院财务付款规定及时办理乙方货款的支付;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供货及收货。 6.8甲方采购办是代表甲方进行采购管理和供应链管理的唯一合法部门,医院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订货行为均不代表甲方,此种行为所产(略) 6.9乙方应指派专人主动与甲方采购办和相关科室密切沟通,以便及时了解甲方的需求和管理要求,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免费提供上门看样、量体、设计等服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略),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略)),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3.1乙(略),如未遵守:“1)公司资质造假;2)产品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给患者及医院带来不良后果;3)经销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4)售后服务未按合同履行,经甲方协商后未果;、5)其他经双方界定认可的不良行为。甲方有权终止该品种采购并有权终止本供货协议;如导致甲方被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查处,乙方须承担相关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将立即停止对乙方的付款直至事件处理完毕,如乙方拒不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有权从应付款中扣除。 7.3.2乙方如逾期供货给甲方临床医疗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时,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所有供货业务关系。 7.3.3甲方工作人员如无理刁难、为难乙方供货和(或)回款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纪检、监审部门检举,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医院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略)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在业务往来中,乙方必须遵守各级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诚信经营,乙方违规的不良记录甲方将纳入经销商“诚信档案”,在“廉洁风险防控公示网”予以公示。本年度内被认定的不良记录,第一次由甲方与乙方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警告,并于即日起停止乙方该产品供货壹个月;第三次发生后即日甲方将停止乙方所有产品供货半年;≥四次甲方将乙方列入供货商黑名单,立即停止乙方所有产品供货壹年。同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良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略)1公司资质造假; (略)2产品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给患者及医院带来不良后果; (略)3经销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 (略)4售后服务未按合同履行,经甲方协商后未果; (略)5其他经双方界定认可的不良行为。 11.2廉政协议:乙方如果在供货业务往来中,向甲方有关人员馈赠礼物、礼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在未来至少叁年的时间内不得与甲方有供货业务往来。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略),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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