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县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以规划为统领,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完善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最终达到坚守耕地红线,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乡村**、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以下简称淮****人民政府授权,****人民政府关于**县张寨镇杨庄村等12个村残次林、坑塘复垦项目等21个补充耕地项目(一期)。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按照“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淮畔城发研究,决定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投资人,现就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一)项目建设范围
本项目位于**市**县,涉及**县张寨镇杨庄村、会龙镇大元村、苗集镇、**镇、柴集镇、新村镇、田集镇、许堂乡、朱寨镇、焦陂镇、曹集镇利民村、王堰镇李腰村、地城镇高郢村、公桥乡许楼村、龙王乡槐寨村、洪河桥镇许寨村、老观乡康湖村、王家坝镇王家坝村、新村镇郑寨村、赵集镇、王店孜乡、段郢乡财神村、中岗镇**村、黄岗镇、柳沟镇、王化镇大湖村、于集乡付岗村、方集镇、郜台乡等21个乡镇,改造后新增补充耕地面积8438.25亩,新增耕地率96.26%。改造后耕地质量比原等级提高1个等级。
(二)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调查摸底、立项勘探、实施规划及可研编制。
2.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在线备案。
3.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编制等工作。
4.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中选投资人全额投资。
二、**方式
(一)**方式:投资人取得投资资格后,与淮畔城发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在县政府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配合,实施项目的建设。
(二)实施要求: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项目立项、可研等批文的获取和竣工验收合格证的获取;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三)投资回报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主。
三、项目要求
(一)项目名称:****政府关于**县张寨镇杨庄村等12个村残次林、坑塘复垦项目等21个补充耕地项目(一期)
(二)建设期限:投资人需在项目限定工期内完成村残次林、坑塘复垦项目建设。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册地在**县,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国有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投资人无不良信管记录和违法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策规定的与投资相适应的融资和运作能力 。
(五)参加本次招商前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成交结果****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六)不允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次招商。
(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
五、评审方式
****小组对投资申请人的投资申请文件当场**,先进行资格审查,其通过后方可参与每个综合评分环节。若只有一家投资申请人报名且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且谈判达成一致,则该投资申请人即为中选人;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申请人报名且同时满足招商公告各项条件的,淮畔城发将遂请****小组,实行100分制计分办法,以“得分最高”的投资人确定为中选人。由招商人向中选人签发项目中选通知书。
六、报名资料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8:00-11:3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三)资料领取:在规定时间内已缴纳招商保证金的竞标人方可领取招商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网站
七、投资申请文件递交
(一)投资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8日17时30分
(二)投资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安****经济开发区阜兴路与**路交叉口****。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四)招商人不接受电话、口头及邮寄报名,逾期报名或递交资料无效。
八、招商合同签订
中选的投资企业,在2个工作日内与****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投资人中选后不与淮畔城发签订合同或因中选人原因未****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中选人放弃资格,其招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招商人另行招商。
九、项目招商说明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和召开答疑会。
十、联系方式
招商人:****
地址:安****经济开发区阜兴路与**路交叉口****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1****8855
招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