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有效起始日期 | 2023-05-12 | 有效截止日期 | 2023-05-17 |
****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棚户区改造**开发项目****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同意实施,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该项目确定合格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人为****。
本项目用地约128亩,**龙溪路、西至**路、南至**一路、****党校以南,为招标人拥有使用权的划拨住宅用地和作价出资商务金融用地。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采用**开发模式进行,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合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合法的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整体开发建设,完成招标人754户住户的安置或补偿工作及其他招标文件所列明的工作。
2.2.1招标人负责完成项目土地腾空后退地工作;配****政府配套资金的获取工作。
2.2.2中标人需完成工作:
(1)合法完成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整体开发建设。
(2)负责办理项目地块上现有建筑物的拆迁手续,负责住户动迁、旧房拆除、临时安置、投资建设安置房屋,负责项目开发用地内不符合棚改条件或不属于招标人的土地、建筑物的征收补偿等。
(3)完成招标人754户住户的安置或补偿工作,预计要求货币补偿户数预计354户,要求房屋置换户数预计400户,实际数量以最终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为准。
安置补偿标准执行《**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发201717号)及**市其他相关政策。棚户区有产权的产权面积(或矿房改时的购房单据中载明的建筑面积)征一还一(对于产权面积低于45㎡的,可给予享受45㎡的最低基本保障住房。对选择购买45㎡以上户型的,其建筑面积45㎡到60㎡以内按综合成本价格交纳建筑面积款;建筑面积60㎡以上部分按市场销售价格的95%交纳建筑面积款);如棚改户不选择住房安置,按同期原有棚改区驻地**房屋市场价格或安置补偿协议约定进行货币置换。无个人产权的棚户区居民安置补偿按照《**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发201717号)及**市其他相关政策,由中标方负责办理和补偿。棚改安置房成本价不高于36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开发部分的销售价格。
(4)市政建设:****政府规定时间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一路(约600米)等相关市政设施建设及道路市政规划需要额外增加拆迁户23户的拆迁补偿安置。
(5)承担拆迁补偿:****公司场所一处2183平方米地上建筑物、****供销社场所一处1000余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补偿。
(6)中标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规划需求,决****煤矿五三村两栋居民楼48户居民占地及****孙村煤矿单身公寓4960平方米占地,若需要使用上述占地,需承担相应的拆迁补偿费用。
(7)前期费用赔偿:投标人须承接招标人因解除与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签订的《****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开发**协议》所产生的前期各项费用(****法院判决金额为准)。
2.2.3中标人的权利:中标人完成2.2.2中的所有工作,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他建设完成住宅楼、****政府配套优惠资金均归中标人所有。
****政府相关优惠包括:
(1)项目内符合“三供一业”未改造住户,三供一业棚改补助资金3.2万元/户(安置完成后,****政府将该部分资金进行拨付)。
(2)按照目前的棚改补助政策,棚改项目享受住建、发改系统拨付的国补资金。
(3)获得土地出让金返还,按照政府出具的相关政策,棚改用地返还约80%,关联项目用地返还约60%(按规定该资金返还给招标人,由招标人补贴给棚改项目)。
(4****政府城市建设配套减免资金。
(5)政府规定的税费及其他配套减免政策。
上述优惠仅供投标人参考,不构成招标人的任何承诺,****政府最终落实为准。
2.2.4中标人的义务: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3日前缴纳保证金5000万元。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2.3 项目地点
******办事处
2.4 工期
项目总工期6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安置房屋交付之日止。
2.5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验收标****集团棚户区改造回**置房建设标准相关要求及招标人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查询资料。
3.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12日起至2023年05月17日17:00时止(**时间,下同),****集团电子投标交易平台(snzb.****.com)下载电子文件。
4.2会员注册
未注册中国矿用物资网的用户,请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www.****.com),点击“纵横招标”****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snzb.****.com),点击“注册”填写用户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使用生成的账号或注册手机号、邮箱地址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完成企业认证,并提交审核。如账号无法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或“投标管家”,请及时登录中国矿用物资网点击右上角“当前用户”-“资质管理”-“我的申请”查看审核状态(若驳回根据驳回原因,修改后重新提交),未完成企业认证请继续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审核(一个投标主体只能认证一次)。
4.3报名及文件获取
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右上角“工具下载”-下载、安装、登录“投标管家”-查找、选定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完善信息-“提交”,点击“我的项目”-“我参与的项目”-“进入项目”-“虚拟账号信息”-“设置开票信息”生成标书费虚拟账户、保证金虚拟账户,投标人线下通过网银向标书费虚拟账户(户名:****)缴纳标书费完成报名,完成报名后方可登录投标管家-点击“招标文件”-“导出/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4 CA数字证书办理
CA数字证书必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办理,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签章加密后,方能上传投标文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扫描网页右下角二维码-下载、安装、注册、登录干将APP -绑定EC-维护信息-证书缴费-申请干将CA数字证书(企业证书、个人证书)-上传签章,审核成功后,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投标供应商”-点击“绑定CA”完成绑定CA。
4.5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注册、干将APP、CA数字证书办理等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 “服务中心”、“操作手册/教学视频”栏目。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中国矿用物资网(www.****.com)右侧在线咨询。
4.6招标文件标包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费发票形式为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邮箱,投标人自行下载,发件人为 “51发票”。报名时投标人确保所登记的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发票错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需要办理CA证书才能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1日09:00(**时间)。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投标管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视频****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投标知情书,上传完成后生成的投标回执将作为投标文件成功上传的唯一证明。
5.3****公司账户向保证金虚拟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完成后方可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保证金虚拟账号。上传投标文件的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中心”栏目。
5.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集中解密,投标人无需操作。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时间)登录“投标管家”查看开标结果。无需到开标现场,开标现场不再收取纸质版投标文件。评标期间,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澄清答疑,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公共****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集团(www.shandong-energy.com)和中国矿用物资网(www.****.com)上发布。
7.1招标人:****
联系人:曲主任
联系方式:157****7633
监督部门:****中心
联系方式:0538-****138
7.2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31-****5734
邮箱:snzb01@vip.****.com
地址:**市经十路10777号**能源大厦12层
传真:0531-****5712
7.3平台注册及 CA 证书办理
中国矿用物资网(www.****.com)右侧“咨询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