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改革局以西发改综合﹝2022﹞433号、西发改综合﹝2023﹞13号、西发改综合﹝2023﹞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白路3号;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45.93平方米(3.07亩),总建筑面积4575.83平方米。****中心楼改造为国医馆,****中心三层后楼及两个一层车棚,拆除建筑面积为1144.21平方米,在北侧**国医馆北楼,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2453.05平方米,****中心五层前楼改造为国医馆南楼,改造面积为2122.78平方米,对120急救中心住院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14261.88平方米。配套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工程、设备购置等附属设施建设。
2.3 项目投资总额:****66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8400.00元);
2.4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EPC;
标段名称: ****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标段编号: E610****5414pyosg2wr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监理标段包含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2标段名称:****能力提升项目监理:监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3 标段名称:****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能力提升项目监理: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5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 **建设网(http://js.****.cn/) 可查询。
3.6 申请人信誉要求:
3.6.1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2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招标EPC总承包及监理资格预审均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3年5月13日 00时00分至2023年5月18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3年5月13日 00时00分 起至2023年5月19日 00时00分从**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能力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标段名称:****能力提升项目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时30分 ,地点为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格式 sxys)。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参加资格预审后,投标期间,申请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项目负责人;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若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 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镇汉白路西段3号 | 地址: | **市**区和****中心1101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潘女士 |
电话: | 0916-****504 | 电话: | 029-****5368 |
邮编: | 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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